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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祖雁:记者被打,社会暴力何以挑战舆论权威?

发布时间: 2010-08-04 08:31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8月1日下午北京电视台《每日文娱播报》栏目爆料称,该栏目记者在采访郭德纲别墅涉嫌侵占公用绿地一事时被拒绝,并遭郭德纲弟子殴打。昨日下午,《每日文娱播报》栏目组举行了新闻发布会,挨打记者讲述了被打全过程。(8月3日网易娱乐消息)
  俗话说:“祸不单行”,时下对中国的媒体记者来说真乃是多事之秋。继霸王员工闯入《每日经济新闻》报社上海办公区围堵、推搡记者事件之后,郭德纲徒弟殴打北京电视台《每日文娱播报》记者周广甫一事也被推到了风口浪尖。短时间内记者多次遭受到社会暴力袭击,舆论监督的权威也屡次遭受社会暴力的践踏。
  对于郭德纲徒弟殴打记者一事,德云社方面公开回应此事,打人者也做出公开道歉。然而,郭德纲本人至今不肯露面,还在节目中拿徒弟打人一事调侃一番,对记者进行侮辱。徒弟打人,师傅不仅护短而且帮凶,此事着实惹来媒体以及受众的一腔愤怒。笔者不禁要问,当事人何以如此藐视媒体采访报道的权力,不仅出言诽谤,而且大打出手,公然挑战舆论权威?
  联系最近《经济观察报》社驻上海记者站记者仇子明因报道上市公司内幕而遭全国通缉这一事件,会发现,中国的新闻媒体享有舆论监督的权利,但是缺乏保护这一权利的机制。因此,在仇子明的事件中才会出现记者被全国通缉,而后又出现公安局公开道歉这样戏剧性的结局。不论是在仇子明事件中以丽水市遂昌县公安局为代表的政府机关还是郭德纲徒弟打人的个人行为,他们在面对媒体时可以肆无忌惮地进行公开抵制,甚至暴力相对。这不得不说是公众权利和社会民众对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力长期漠视的结果。
  在西方,媒体被称之为“第四权力”,被冠以“无冕之王”的美称。在社会主义的中国,新闻媒体也同样被授予“耳、目、喉、舌”的话语权力。就是这样一个备受社会尊重的群体如今却屡次遭受暴力的无礼对待,着实让人感叹媒体的不幸。
  然而,另一方面,媒体舆论权威遭受暴力抵抗的同时,新闻媒体也应当从自身寻找原因。正所谓,“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有些媒体只为了追求新闻事实真相而不惜采用不正当手段,只为扩大事件影响力,赢得高收视率,而将社会效益和被采访者的利益弃之不顾。以至于新闻媒体伤害民众感情,损害公众利益的事件时常发生。这一点是中国媒体需要不断自我改正和自我完善的地方。需谨记,“社会责任感”是媒体记者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坚守的信念。
  舆论监督是社会不断进步的有效机制。如何更好地保护媒体舆论监督的权利以及促进媒体素质的提高,是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所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媒体担负社会责任,决不允许社会暴力挑战舆论权威。
  稿源:荆楚网
  作者:龚祖雁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龚祖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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