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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公务员“禁令”考验监察能力

发布时间: 2010-08-12 16:26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昨日,眉山市东坡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郭建国通报,继“禁烟新规”之后,区委、区政府再次针对公务人员行为作出两项新规定:即日起,中午公务接待,统统不再上酒;即日起,全区公务人员与服务、管理对象打麻将、斗地主以及进行其他纸牌活动时,凡存在现金输赢,将一律视为赌博,副科级以上干部将给予就地免职。(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各个地方颁布的有关公务员的“禁令”不少,例如7月23日湖北公安县出台“禁酒令”、“禁麻令”,徐州针对公安干警的“禁酒令”等。但这些“禁令”一来雷声大雨点小,颁布之后就没有了后续消息;二来针对的单位和范围比较小,往往失去了普遍性和公平性。眉山市东坡区近日来一系列的禁令无疑是很有突破性的,特别是“禁烟令”是很多地方政府所没有涉及的,并且涉及所有公务员,兼顾了普遍和公平原则。先不论是否是主管部门的“作秀”,至少这些禁令的出台还是利大于弊的。
  但最大的问题还是存在的:“禁令”颁布出来了,如何避免像以前别的地方政府一样只是作为一个“政绩工程”存在,从而有效执行?关键点还是在于“禁令”颁布后的监察。监察可以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府公务员系统内部的监察部门。“公务员之间相互监督”这句话在中国就是一句笑话,即使有人举报,也可能是打击政见不合对手的一种手段。所以,成立专门的“禁令”监察小组是必不可少的,否则“禁令”无法得到开展;二是群众举报。这个举报可以喝“禁令”监察小组相互挂钩,设立便捷、迅速的举报方式,让违规者无所遁形;三是媒体监督。这个监督并非是去暗访哪个公务员什么时候违反“禁令”,而是更多地起着一种宏观监管作用。例如不定期采访“禁令”监察小组,核对监察信息,反馈群众意见等等。三方协调,才能使“禁令”不再是一纸空文。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俊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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