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黄县3名拆迁户在与官方工作人员沟通时自焚受伤,宜黄县政府办公室随后发通告称,烧伤是由于“风力的作用”,是吹溅起的火星点燃了几名拆迁户。事发时工作人员正就房屋拆迁开展法规解释和思想教育。话都让有创造力如此的宜黄县政府说了,我们争也懒得争了,只剩闭嘴了。心中也都默认这三位的结局估计也会和唐福珍相同了。
最新消息是,江西抚州市委对宜黄县“"9·10”拆迁事件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对“"9·10”拆迁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市委决定分别对其两人立案调查。并免去其宜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职务。
显然,这并非仅仅被烧伤的3名拆迁户中已有一人因抢救无效死亡之故,以死抗争,感动了天。责任也能归到天上去的宜黄县委、政府不见得怕这点事,唐福珍死的要惨多了,成都金牛区政府也只停了个城管局长的职而已。且慢,从宜黄“父母官”现在竟然真的倒掉了,能不能立案调查出什么,现在且不表,起码某些人嘴看重的政治生涯是受到了影响的。从这个角度看,唐福珍的死看来也不能说就是白死了的,此时,成都金牛区政府可能正在暗自庆幸。
“创造力”用错了地方的“父母官”倒下了,不找原因、不解决问题、不纠自身责任,责任都归到被拆迁人身上,动辄抓人的工作思路估计也会受些震撼。这点有人看的很透彻:强拆的背后是利益,表面是为了“广大群众”的利益;中层是政府财政和领导政绩的利益;深层是个别人从工程中得到的利益。为什么政府和开发商沆瀣一气,为什么不惜断水断电甚至动用黑社会驱赶动迁户,为什么一些领导那么热衷于搞工程,从根子上讲都是为了领导自己的利益,从而驱动政府与民争利。
在自焚或是“被”自焚,暴力抗法或是暴力执法这样的悲剧面前,没有赢家。被拆迁人也知道以生命的代价去维护财产上的利益,这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选择伤害自己身体乃至生命以表达诉求的苦主,肯定乐于见到没人性的“父母官”的倒下,但它的意义应当不仅在此,这对于中国社会民主进程的推进乃至和谐社会的共创而言,则是一次契机。也许有人会认为,这还是靠上级的行政命令来解决问题,不是地方政府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但在新的拆迁条例尚未出台,官员升迁中民众话语权得不到保障,地方政府又多“富于创造力”的大前提下,这或许未尝不是一种过渡或者更为实际的办法?
稿源:荆楚网
作者:蒋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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