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贪官李荫奎,在担任河南省封丘县县长和县委书记期间,主动上缴廉政账户资金639800元,以示自己清廉。殊不料,日后他却被查出先后1575次非法收受142人给予的人民币1276万元、欧元8000元、美元8000元,创下了县委书记受贿次数之最。(11月10日人民网《法治周末》)
比对新闻中63万元、1575次、1276万元等数字,笔者不再“震惊”莫名。近年来,如此以“廉洁”面孔示人,明明收受了数百上千万,却只拿出几十万的零头存入廉政账户的双面贪官,李荫奎不是独例。像广西柳州市邮政局办公室原主任王铁权,在管理本局基建项目过程中,主动向局里上缴回扣100多万元,但暗底里却索贿30万元;广东省原揭阳市委常委、普宁市委书记丁伟斌在位四年,光是每年中秋、春节等八个节日,上缴的红包就高达人民币58万多元、港币8万多元、美金2000多元,结果却因受贿过百万而判刑……
李荫奎们之所以“青睐”廉政账户,“主动”上交小部分红包礼金,其实是在使“障眼法”,布“迷魂阵”,通过这些“超常”的演技,误导媒体,欺骗组织,蒙蔽群众,使大家相信他是一个“非吾之所有,一毫也不取”、具有高风亮节的清廉公仆。笔者注意到,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贪官们这一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招数,还真是管用,在一定程度上麻痹了人们的神经,牵制了人们的视线,模糊了人们的判断,增加了反腐倡廉的难度。
有句精彩的台词说得好:你可以在某些时间欺骗所有人,你也可以在所有时间欺骗某些人,但你不可能在所有时间欺骗所有人,这是“铁律”。这不,主动上缴廉政账户资金639800元的李荫奎,并没有因此载入“清官”史册,相反,却以1575次受贿记录创下了县委书记受贿次数之最,为“双面贪官”队伍再添了一个鲜活样本,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也再次印证了鲁讯先生的断言:“捣鬼有术,也有效,然而有限,所以以此成大事者,古来无有!”
解读李荫奎这只腐败麻雀,需要反思的东西很多,诸如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乏力,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存有漏洞等等。对吾等善良的百姓而言,最大的警示就是无论何时何地,对李荫奎之类把“反腐倡廉”的口号喊得山响,把上交红包礼金当作“廉绩”大加宣扬的官员,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既要“听其言”,也要“观其行”,更要“察其质”,用火眼金睛看穿他们“袈裟下的骨子”,使其露出“麒麟皮下的马脚”。
稿源:荆楚网
作者:高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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