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园林绿化局原局长赵桂强,自2005年7月任古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局局长职务以来,利用职务之便,在丽江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发包和实施过程中先后多次收受贿赂款物共计55万余元,并有161万余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日前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赵桂强的应声而倒,再一次向人们验证了“绿叶”背后“黑色”腐败的杀伤力。(8月20日《中国青年报》)
近年来,伴随着城市建设的日新月异、市政投入的不断增加,特别是“大树进城”、“名木进城”成为一些地方政府竞相追逐的政绩工程,过往被人们视作“清水衙门”的园林绿化部门也日渐牛了起来,成了商家眼里的“财神爷”,使“潜规则”有了可乘之机。一株普通的榕树,在账面上身价高达10余万元;一项实际支出60多万元的城市绿化工程,账面支付款却“疯长”到了150多万元……
这些迹象表明,看似零敲碎打的园林绿化工程或项目,“含金量”比那些树大招风的“规模工程”其实一点也不低。早在2008年,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就有21名官员倒在市政绿化工程上,涉案金额高达亿元以上,让人大跌眼镜。自那以来,重庆、浙江杭州、湖南郴州、广西防城港市等地又陆续曝出园林领域的腐败丑闻和“窝案”,一次又一次“刷新”着公众的震惊程度。
今次,丽江绿化蛀虫赵桂强受到法律严惩,一方面表明在当前情势下,真正意义上的“清水衙门”是不存在的,在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发包和实施过程中,价格虚高、暴利空间巨大,已非个案;另一方面表明腐败已是无孔不入,无处不在,没有死角;三是暴露了监管上的重大“软肋”——防范腐败的“招投标”制度在很多时候成了摆设,“一张嘴说了就算,一支笔批了就行”几乎成了公开的秘密。
遏止“绿化腐败”,一是要给愈演愈烈的“绿化奢侈病”降温,少搞一些“形象园林工程”和“政绩园林工程”,从源头上压缩“移栽、补种无序,循环腐败受益”的空间;二是要约束权力,减少“长官意志”,把“透明”当作防范妙药;三是要延伸监管触角,通过对类似腐败样本的解剖来举一反三,密织监督天网,强化园林绿化“招投标”管理和事中、事后审计。如此,“绿化腐败”才会少之又少。
稿源:荆楚网
作者:高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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