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市工程建设进度加快,泥头车冲禁令、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现象有所抬头。针对这一问题,市交警局特勤大队进一步加大了对泥头车、大型运砂车严重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出多张高额罚单。(12月31日《深圳晚报》)
泥头车因为个子大,载重多,在紧急情况下对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威胁大,其超载、飙车常常导致交通事故,致人死伤,因此重罚违规泥头车是必须的。新闻中称,深圳市交警局特勤大队在12月29日晚开展的泥头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超载39510公斤,超载率为249%,对该车依法作扣车处理,并处驾驶员5000元罚款、车主1万元罚款及使用单位2万元罚款。这样危险的车辆,一旦发起狂来,其危害可想而知,对其进行重罚就是对公众生命负责。
但也有网友对重罚能否管住泥头车存在疑问。其认为泥头车处于建筑行业生产链的末端,在工程经过层层转包、利润经过层层分割后,剩给泥头车司机的已经所剩无几。因此,泥头车司机只能通过多拉快跑,来求得更多的收益。
笔者没有做过调查,但觉得这种说法也能言之成理。但问题是,交警部门为了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不可能去干预市场,只能对路面车辆和行人进行执法。建筑行业利润的秘密,应由市场自行调节,由泥头车司机和工程承包人协商,既不应该也不可能由交警部门来管。
也有网友提出,重罚加大了泥头车司机的成本,因此反而会增强泥头车司机铤而走险多拉快跑的心理,导致更大的交通危险。这样的说法,真是有点吹毛求疵了。现在路面交通的监控力量是相当先进的,不仅有流动巡逻车,定点值勤人员,还有测速电子装置和远程监控系统。交警部门一旦认起真来,铤而走险的成功概率是极低的。而“小概率事件就是不可能事件”,如果以那一丁点的可能性,来推测重罚的负效果,确实只具有理论意义,而无实际价值。有几个泥头车司机敢于越重罚越违规呢?
严查、重罚,彰显公众生命价值。还有什么比生命更宝贵?什么理由也不能成为危害生命的借口。因此,笔者举双手赞成重罚超载、超速、违规的泥头车。
稿源:荆楚网
作者:金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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