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初,原安徽砀山县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刘江辉被前妻张彦英与儿子小刘举报贪腐。2011年1月7日,刘江辉一审被数罪并罚,判刑19年。日前,张彦英给法院写了一封数千字的公开信,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我感觉不到胜利者的滋味,我觉得当时的自己很卑鄙,是个坏女人。”(1月11日《新安晚报》)
2010年大年初一,安徽省砀山县一些单位和居民收到了一封实名举报信,举报该县房产局局长刘江辉有“贪污受贿、嫖娼”等行为。令人惊讶的是,这封举报信竟出自刘江辉的前妻张彦英和17岁的儿子刘真全之手。2011年1月7日,刘江辉一审被以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数罪并罚,判刑19年。神圣的法律让一个贪腐官员受到了咎由自取的惩罚。
随着贪官被扳倒,愤然举报“丈夫”的前妻“感觉不到胜利者的滋味”,相反却自责“自己很卑鄙,是个坏女人”。其实,这不难理解。尽管社会一直在鼓励“大义灭亲”,但人们始终难以摆脱“亲亲相隐”的伦理传统。刘真全母子的举报多半是出于长期的家庭积怨和一时激愤,压根就很少有“义”的成分,而以“泄愤”为目的的举报注定没有“胜利”可言。其实他们早在事后不久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毕竟共同生活了二十多年,我希望到此为止”,“毕竟是自己的父亲,我现在有点后悔”。这是因为,难以割舍的亲情不可能因为一次愤然举报而完全彻底消失;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让举报者本身蒙受经济损失,比如儿子的学费来源等;社会大众的负面评价可能使他们抬不起头来。
亲情反腐缺乏理解宽容的社会氛围,也是导致举报者感觉不到“胜利”的一个重要原因。尽管人们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但真正出于公心的似乎不多,其中不乏“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之人。“我过些天将回娘家住,因为现在我住的这个房子别人要收回去了。”张彦英告诉记者,她现在住的房子是前夫刘江辉的一个朋友借给她住的。将刘江辉告倒后,张彦英坦言自己的生活很不好,住的地方都成问题。她说,自己的所作所为受到了社会上许多人的冷嘲热讽。“我现在的生活被彻底改变了。”至亲举报贪官,非但得不到鼓励反遭讥讽,不能不说是公众反腐的矛盾和尴尬。
值得反思的是,近年来,尽管党和政府不断加大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和卓有成效有目共睹。但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不少贪官的浮出水面,不是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管部门主动发现的,而是通过五花八门渠道的意外所得,比如贪腐团伙的内讧检举,网民的曝光爆料,还有妻儿反腐、儿媳反腐、小偷反腐、情妇反腐、拆迁人员反腐、破烂王反腐等等。反腐队伍的不断“壮大”,到处布满反腐的目光,恰恰反衬出制度反腐的软肋,那就是执行力的缺失。因此,“妻儿反腐”充其量只是黑色幽默,实质上是将了反腐制度的“军”。试想,如果不是刘真全母子“无可奈何”的举报,刘江辉有可能至今仍逍遥法外,甚至会继续得以重用和升迁。
可见,刘江辉获刑既不是举报者的胜利,也不是制度反腐的成果。如果说有一个赢家,那就是社会法则,即“多行不义必自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的任务就是顺应这种社会规律,多从制度设计和执行的层面进行创新性探索,让每一个贪官贪不成、藏不住、跑不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