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华时报》报道,2004年,为改善饮用水含重氟,辽宁省政府投资3400万元,在新民市117个村建设“防氟改水工程”, 结果虽然送走了“高氟水”,却引来了发黄的“铁锰水”,致使当地71个村屯不得不放弃使用自来水,导致巨额投资成了摆设。究其原因,主要是当地部门在改水工程启动前未经科学勘测和论证就盲目开工,赶工期、赶任务。
政府投资改水,本想让群众吃上放心水,初衷很好。因盲目开工,加之赶工期、赶任务,最终群众不仅没有吃上清洁卫生的水,反而盼来地却是更加可怕的发黄“铁锰水”。这听起来不禁让人感到好笑,笑中带着几分苦涩。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十分注重改善民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在解决山区群众的饮水、行路、用电、上学、就业等棘手问题方面,为群众大办好事、大办实事,建成了一大批“民生工程”,深受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建民心工程本是好事,可有的地方在执行中却走了样,在前期的论证、项目的安排、资金的投入、质量的监管等方面,下力不够,落实不好,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赶工期、抢进度,交差了事,将“民生工程”建成群众的“伤心工程”,帮了“倒忙”,新民市实施的“防氟改水工程”就是其中一例。这样来抓“民生工程”,最终不仅会让国家的资金打“水漂”,落下遗留问题,甚至会损坏群众的利益,自然得不到群众的认可。
新民市“防氟改水工程”再次警示我们,“民生工程”关乎群众生产生活,绝不能盲目上马,更不能赶工期、抢进度。作为实施“民生工程”的政府相关部门和领导干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实施工程前,一定要深入调研,加强论证,严格监管,保证质量。只有这样,“民生工程”才能真正得民心,而不是“摆设工程”。
稿源:荆楚网
作者:丝竹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