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捐献遗体。”冯剑英在寿宴上宣告他人生的第三个目标。
3月12日,新会市民冯剑英在自己的七十寿宴上,在100多名亲朋好友的见证下,宣读了他的“生者宣言”:“当我的心脏停止跳动的一刻,请立即将它(指遗体)运送给有处理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人类健康研究……”(3月14日《江门日报》)
办“红事”时安排“白事”,这是绝大多数人的禁忌。然而,冯剑英毫无顾忌,在众目睽睽之下,在欢乐的气氛中,宣布将捐献遗体,这个宣言确实非常另类。
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捐献的遗体一般用于医学教育、科研和临床。遗体捐献对于发展医学科学事业、造福人类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均具有重大的积极意义。
捐赠遗体对社会是一种贡献。但是,受到传统观念影响,在我国只有极少人愿意捐献遗体。冯剑英身体健康,就决定捐献遗体,得到了家人支持和亲朋好友理解,并且是在寿宴上公开宣布,的确难能可贵。不可思议的是,捐献遗体是冯剑英10年前就准备做的事。目前,他是新会第二位遗体捐献者,去年他已签下省红十字会遗体捐献志愿书,同意无偿捐献遗体。
冯剑英一直希望在有生之年,能保持身体健康,让遗体器官发挥更大作用,发挥人生的剩余价值。为了实现这一愿望,为了能在身后将健康的遗体捐献出来,据悉,他清晨4点赤足爬圭峰山、一天2次冷水浴、每天做100多个俯卧撑……10多年来坚持锻炼身体。他既为了现在的健康,也为了“以后”的“健康”,正以他自己的行动在实现他的承诺。
冯剑英在寿宴上宣读他的“生者宣言”,也许想表明他的态度和勇气,同时也是对社会的呼吁和倡导。若是这样,终有一天,人们对这种宣言就不再觉得是“另类”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何耀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