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园我的家,我家住在植物园”,这是长沙一家房地产公司为其运作的项目打出的广告。(2011年3月26日央视网)
这个广告极具诱惑力。事实并非言过其实,可从一组数据略见一斑:2000多亩的绿地面积,3000多个保护品种,118种珍稀植物,90%的森林覆盖率。把家安在这里,谁都梦寐以求。
植物园可以成为“家”,似乎有些难以置信,然而,这在湖南真切地发生了。湖南省森林植物园34亩土地未经申请变更建房地产,一期工程已经封顶,二期工程开始动工,在植物园里安家不就成了可能和现实?
在城市快速发展的今天,那些能够为居民提供休闲游览的场所,为改善环境发挥作用的绿地显得尤为珍贵。这些绿地也被人形象地称为“城市绿肺”,为了保护这些珍贵的公共绿地,国务院和各地还专门出台了法规——严禁占用。
湖南省森林植物园集科研、旅游、科普教育于一体,被长沙人称作“城市的绿肺”。问题是,34亩土地属于公共绿地,未经申请变更,为何能在植物园里搞房地产?湖南省《城市绿化条例》明文规定,经批准的城市绿化规划不得擅自变更,占用绿地一公顷,也就是15亩以上,需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事实是,根本没经过上级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当地的规划部门顺利审批,土地部门顺利拍卖,在植物园里搞房地产也就顺理成章了。
正是当地职能部门没有依法行政甚至存在渎职行为,公然违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擅自改变公共绿地性质,才会出现在植物园里搞房地产的怪事。后果是破坏植物园的生态和环境,使整个植物园不再和谐和协调,削弱作为公共绿地的功能和作用。其中是否有猫腻,无法探究。
“我家住在植物园”变成可能,除了负有监管职能部门的许可外,湖南省森林植物园作为34亩土地的拥有者,却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其竟然与房地产开发商相互勾结,公开拍卖土地时,买卖双方合作演出双簧戏。投桃报李,植物园职工可以团购150多套住房,超过90%的面积都在120平方米以上,价格是每平方米2520元,远低于市场均价7200元左右的价格。湖南省森林植物园与开发商合谋,那些职工成了受益者。
在植物园里搞房地产,不但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受到问责,而且湖南省森林植物园也难逃干系。如果不及时严肃处理,就会引发连锁反应,植物园里将都是房地产安营扎寨,到处大兴土木,楼房随处可见,植物园徒有虚名,“城市的绿肺”不复存在。植物园成为“家”,植物没了,绿色没了,这才是最严重和最可悲的后果。
稿源:荆楚网
作者:何耀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