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深圳警方就大运会安保“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召开新闻发布会。据介绍,行动期间,警方加大了对团伙和系列案件的破案力度。全市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371人,破获刑事案件7679宗;治安拘留1731人、强制戒毒 829人、抓获在逃人员921人。申少保强调,据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申少保介绍,已有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受到震慑离开深圳。(4月10日《深圳商报》)
为了确保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的正常有序进行,并且拥有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深圳警方在安保工作上着实下了一番苦力。因为,这不仅是事关一项国际赛事能否如期举行,更为重要的一点是,这项国际赛事的举办地在中国深圳,其中蕴含的深刻寓意在于,大运会的成功举办将再次向全世界宣告,中国已经充分具备应对特殊时期的治安环境的能力,而深圳警方的此次行动,犹如坚不可摧的盾牌,保卫着深圳乃至整个国家之形象。为此,笔者打心眼里钦佩深圳警方的执法能力。
然而,深圳警方却在短短百日内抓获了如此之多的犯罪份子,破获了众多刑事案件,其中不乏吸毒及在逃人员。这些不禁让笔者萌生疑虑,为何偏偏是在大运会即将举办的这个特殊时期,警方的执法能力才得以体现?在如此雷厉风行的执法力度面前,深圳警方显然是对执法下了一剂“猛药”。否则,哪来的战果向社会通报。
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应当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这就要求每一位执法人员应时刻警惕犯罪份子的有机可乘。深圳警方在此次大运会安保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主力军作用,笔者希望这种工作机制应能加以保持下去。切不可将常态化的工作,转变成特殊时期的临时任务。
稿源:荆楚网
作者:孙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