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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蛮子:禁民工讨薪是对弱者权利的再次侵夺

发布时间: 2011-05-10 08:02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大运会前夕,深圳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肃处理期”。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官网公布文件规定,5月1日至9月30日,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手段讨要工资,否则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民工集体上访讨薪,弄不好将获刑,这听起来让人不寒而栗。民工讨薪,天经地义,这是民工行使自己的正当权利。没有无缘无故的讨薪,民工之所以讨薪,正因为黑心老板长期恶意欠薪。而民工群体性上访讨薪,实属无奈之举。若非个体讨薪的势单力薄和讨薪成本高昂,以及讨薪渠道不畅,民工也不会吃饱了撑着去上访。毕竟在中国,上访这事风险系数很高,搞不好就“被精神病”了。
  禁止民工上访讨薪,从行政手法上来说,这是一种行政不作为甚至懒政的表现;而从法理上而言,这不仅于法无据,而且相关主管部门也无此权力。并且,对所谓“造成恶劣影响者”追究刑责,也是权力对公民的“有罪推定”。讨薪,关涉民工基本的生存权利。因而,禁止民工讨薪,不仅背离了依法行政的宗旨,更是对公民权利的肆意侵犯。
  退一步说,基于民工讨薪源于企业恶意欠薪。因而,即便有讨薪者“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更应当追究刑责的是黑心老板。其实,对恶意欠薪的企业责任人追究刑责,恰恰是保护民工合法权益的最有力的武器。只有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让企业主不敢欠薪,这才是解决民工讨薪的治本之策。
  再者,深圳官方既然禁止民工讨薪,也应有一个前提条件,即,假如存在企业恶意欠薪,政府部门则应责无旁贷地帮民工拿回被欠的工资。其渠道有二:一是政府部门通过行政手段,促使欠薪企业如数尽快地将工资发放到民工手中,二是政府部门在查明欠薪事实的同时,启动先行垫付程序,先由政府买单,而后再由政府向企业追讨。
  然而遗憾的是,在官方的这份文件中,看不到笔者上面所述的“美好构想”。对因欠薪而造成群体性事件的企业的处罚,文件中仅仅停留于这样的措辞:“直接给予不少于3个月的红牌警示,其间不得在深圳承接工程”;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的企业,“一律立即锁定施工企业信息卡,停办相关业务活动,直到有关事件妥善和有效解决为止”。较之对民工集体上访讨薪动辄施以刑责,官方对欠薪企业的处置是何等地轻飘!
  显而易见,所谓的“红牌警示”、“不得在深圳承接工程”,这种“蜻蜓点水”式的处罚,根本遏制不了黑心老板“恶意欠薪”,在一定程度上还助长了黑心老板的嚣张气焰。且不说对欠薪企业的“红牌警示”是否执行到位,即便执行到位,对于那些拖欠民工巨额工资的企业来说,这点损失也实在算不了什么,相反还很可能倒赚一笔血汗钱。就此而言,官方对欠薪企业过于“人性化”的处理,无异于姑息纵恶。对黑心老板的宽容,就是对民工的犯罪。
  民工属于弱势群体,企业恶意欠薪,本来就侵犯了这一群体的权利。而今,权力的大棒不但不保护这个群体,反而偏重地打在他们身上,这是权力对弱者权利的再次侵夺和凌辱。这显然是一种严重的社会不公。
  深圳在大运会期间出台这种临时性措施,其目的是为了维稳,维护权力者眼中所谓的“城市形象”。从之前清理“治安高危人员”,到现在禁止民工讨薪,无不暴露了城市管理者对底层人群基本权利的漠视,以及简单而粗暴的管理思维和急功近利的作风。
  深圳向来以开放、包容著称于世,然而,为了举办一届运动会,为了一时的“面子”,权力者便罔顾民生诉求,拿着“维稳”这把刷子搞清洁运动。在权力高压之下,或许会刷出一个“美丽新世界”。但这终究只是短暂而虚假的繁荣,同时被“刷”掉的却是城市可贵的品质和社会的公正,这未免得不偿失。
  稿源:荆楚网
  作者:苗蛮子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姬学涛)
关键词:苗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