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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云:花钱“买”荣誉,不要也罢!

发布时间: 2011-05-12 11:21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昨日上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启动第四批荣誉市民的评选授荣工作。在佛山捐助500万港元以上,或者投资3000万美元,或者为佛山招商引资做出突出贡献的港澳台同胞、华侨以及外国人士,有资格申报授予“佛山市荣誉市民称号”。(5月11日《广州日报》)
  “佛山市荣誉市民称号”无疑是对那些为佛山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过巨大贡献的市民的最大褒奖,对于佛山市民来说,这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誉,也起到了激励更多市民学习榜样的作用。同时,也是促进佛山市经济社会更好发展,以及社会和谐与稳定的润滑剂。
  面对此种寓意非凡的评选,理应不存在有失公允之举,更何况评选授荣工作完全由政府部门介入,评选授荣工作自当是具备正规性的。然而,佛山市相关部门却将如此崇高的荣誉授予给那些为佛山出资的“有钱人”,而将普通市民逐出评选之外,这与花钱 “买”荣誉又有何本质的区别?更为可笑的是,与之雷同的“佛山市荣誉市民称号”评选授荣已经先后举办过三次,这样的“荣誉”,无疑是对佛山市民的一种侮辱,不要也罢。
  佛山市荣誉市民评选按理说应当是面对所有佛山市民,评选的标准也理应是不分性别、年龄和身份地位,只要是在各自的岗位中,为佛山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过巨大贡献,在佛山乃至全社会的公开监督下,即可拥有参与评选的资格,如此才能足以体现出评选荣誉市民的社会价值;而佛山市相关部门却以捐助和投资的多少为标准,说白了就是出钱多的就有资格参与评选,撇开了那些虽未出钱,却为了佛山的经济社会发展付出了辛勤汗水的普通市民;而且,相比而言,他们为佛山的经济社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也是不可估量的。
  事实上,佛山市与全国其他城市的做法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正如评选荣誉市民与经济挂钩一般,衡量城市的进步与否,不也同样与经济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么。佛山市无非是想借用荣誉市民评选的机会,与贴着“有钱人”标识的社会成功人士拉近关系罢了,从这一点上讲,佛山市的做法也有可以理解之处。
  佛山市荣誉市民评选之所以会引来较大争议,归根结底是“佛山荣誉市民称号”纯属公益性质,而不存在与前者雷同。被商业化了的荣誉市民评选,不仅使其本身失去了社会意义,也失去了公平和公正性,如此评选得来的荣誉,岂不成了有钱人的游戏,也是不具备公信力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孙志云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孙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