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新华网消息:近日,一则“山西永和县副县长冯双贵4名亲属夜闯民宅,大打出手,将人捅成重伤”的帖子在网上流传。发帖人称,参与施暴的冯双贵次子冯源在殴打受害人过程中,针对受害人的质问不断宣称:“我爸是县长,在永和我爸就是国法……”态度蛮横恶劣引发网民义愤。
自从“我爸是李刚”之后,神州大地屡屡曝出“我爸是某某”,包括“我爸是局长”,“我爸是某厅长”,推而广之,接下来还有我舅是李刚,我大爷是县长,我二大爷是局长,等等不一而足。而在“我爸是李刚”之前,其实早已经有了“我爸是李刚”,只是没有李启铭版真实“我爸是李刚”来得“有名”罢了。
“我爸是国法”,确如其言:康龙刀捅柳文左大腿,并用拳脚对柳文进行殴打。康丽揪住柳文的头发、耳朵对其进行谩骂,冯源在柳文头部和面部踢了一脚,打了几拳。这些暴行,不正说明了无法无天的“衙内”及老婆小姨子小舅子齐上阵了吗?冯双贵分管政法,事发后当地公安不予立案。试问,冯双贵一手遮天,职权大于法,大于公安局,大于被害者被刀捅后的流血休克之生命安危,难道这不是“权大于法”的现身说法吗?受害人妻子、儿子找到永和县主要领导,并给其下跪,公安局才勉强开始办案。若不是“我爸是国法”,公安局怎么可能一再拖延?若没有县主要领导的“被下跪”,冯双贵又怎么可能允许公安介入?
在事发地点燃放鞭炮是驱邪,不存在对死者幸灾乐祸之意,也不存在不尊重死者的意思。任何人也会想到是祈求此地“今后不要再出事死人”,就这么个简单的推理,却非要污蔑受害人刻意“诅咒”死者,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若非“我爸是国法”,老百姓之间若真的产生误会,也会以理性的态度去询问燃放鞭炮到底是驱邪还是诅咒且幸灾乐祸,而事实上冯县长的老婆儿子小姨子小舅子不管三七二十一,将人动刀捅伤,无法无天之下,不就是“我爸是国法”吗?
由“我爸是李刚”,到“我爸是国法”,个例不断出现,形成一股倒行逆施的逆流、毒流,破坏了庄严的法律,一再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这其实已经不是一个李刚或者一个冯双贵的问题,而是整个干部队伍中某些官员趋于特权化、蔑视法律无法无天的问题。下一个李刚是冯双贵,下一个冯双贵会是谁?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振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