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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金栋:改善民生要有“两个积极性”

发布时间: 2011-06-27 08:20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记者6月23日从乌鲁木齐市总工会了解到,全市各类企业职工收入状况摸底调查中发现的职工收入低于政策标准的85家各类企业,目前,已有84家企业按政策要求补齐职工收入。(6月24日新华网)
  今年3月初,乌鲁木齐市总工会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市各类企业职工收入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决定对内退职工月生活费达不到660元,在职职工月工资达不到800元(不含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责成相关企业予以补齐。 并把“解决困难企业职工收入低问题”作为改善民生100件实事之一。
  这是一件得民心的大好事。身在自治区首府的职工,如此低的生活费和工资,怎能抵挡得住物价上涨的冲击?问题在于,政府部门不查不说,企业无动于衷。政府又查又说,还非得等政府“责成”才予以补齐。在加薪方面,许多地方的企业被动执行,有的甚至以“企业特殊”软顶硬抗不执行。
  本人所在地的某企业,国家明令对退休转业干部补贴的规定,就是以种种理由被拖延多年。非得转业干部年千辛万苦多次、多处越级上访,长期集中“座谈”才最终给予解决。如同“牛皮糖”,补的钱还是少不了,却形成企业诚信危机,凉了退休转业干部的心。
  企业是经营实体、独立法人,追求经济效益也没错。但是,在处理企业与员工利益时,应把员工利益放在首位。因为,没有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企业就无法获取“剩余劳动”,企业效益目标就无法实现。笔者认为,凡是政府有规定、国家有政策的工薪标准,就应该雷厉风行地执行到位。企业取得高效益,还可以自主决定为员工加薪。
  因此,在关心员工民生上,企业不能让政府推着跑、赶着走,企业内在发展动力有必要主动做、及时走。这样,有了政府和企业“两个积极性”,员工的合法权益就能得到有效保障,作为创造财富的经济实体也就有了持久的动力和活力。
  稿源:荆楚网
  作者:孙金栋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姬学涛)
关键词:孙金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