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至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这是7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总体目标。(7月7日新华网)
关注“全科医生”制度出台的相关报道,笔者发现,国家出台“全科医生”制度呈现“四大亮点”:
改革亮点:在大多数国家的卫生体制中,相比专科医生,全科医生被定位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主要在基层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病人康复和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服务。欧美一些国家甚至直接将之称为“家庭医生”。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全科医生制度一直没有完善,导致基层医疗机构(社会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医疗机构)定位模糊,未能发挥出“守门人”的作用。而其主要问题在于全科医生缺口大。此前曾有媒体报道,上海至少需要5400名全科医师,但目前缺口至少达到3500名。而目前广东省全科医生缺口数量起码在8000人以上。在这种背景下,尤其是在三年新医改进入倒计时以后,“全科医生”制度出台,无疑是具有“含金量”的政策措施,用专家的话说,全科医生制度这是一项开创性的制度,是保障和改善城乡居民健康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模式转变的重要举措。从中国目前的卫生体系上看,建立“全科医生”制度,意味着对医疗体系的重构,走出了关键一步。
模式亮点: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医疗卫生体制、医学教育体制不同。再加上我国人口众多,财政承受能力有限,医生培养成本不宜过高,同时,城乡、区域差异较大,不宜搞“一刀切”,因此,我国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不是简单照搬其他国家的做法,而是借鉴国际经验,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全科医生培养制度的总体设计可以概括为“一种模式、三个统一、两种途径”。 “一种模式”即逐步规范全科医生培养为“5+3”模式,前5年是临床医学本科教育,后3年是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三个统一”即统一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方法和内容,统一全科医生执业准入条件,统一全科医学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两种途径”即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阶段采取“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和“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两种路径。
制度亮点:国内外调查研究表明,90%以上的常见病、多发病可以在基层得到有效诊治。而我国目前合格的全科医生数量严重不足。《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我国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 全科医生首诊制度的好处:一是居民看病更方便,小病看全科医生,大病通过全科医生预约转诊,省去了到大医院排队等候的烦恼;二是居民看病更便宜,可以降低小病的医疗费用,大病在急性期治疗稳定后,可以转诊到全科医生进行康复治疗,节省了医疗费用;三是资源配置更合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可得到一定缓解。
服务亮点: 根据专家的解读,全科医生与居民建立相对固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将服务责任落实到全科医生个人,是《指导意见》的一大亮点。一是有利于落实预防为主、改善居民健康。全科医生全面掌握居民健康状况,可以提供连续的、一体化的综合性服务。二是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新型医患关系、改善医患矛盾。全科医生与居民的关系更加亲近和密切,有利于形成全科医生的自我道德约束机制。三是有利于减少不合理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居民定期自主选择全科医生的竞争性机制促进全科医生主动对居民的健康和花费进行管理。目前,北京、上海等地已在开展“家庭医生服务”试点,长期以来习惯于看病去医院的中国人,开始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庭医生”。
值得一提的是,“全科医生”制度,虽然亮点多多,是一项重大改革和制度创新,但实施起来还面临很多困难,社会各界要支持和善待这项惠民政策,使之真正“落地”,并为老百姓带来实惠。为此,国家医改办主任在答记者问时也专门开出方子,强调要开展一系列工作,包括及时推动执业医师法和相关法规的修订,相关部门要抓紧制定配套文件和行动计划,各省(区、市)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出台实施方案,细化操作步骤和路线图;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全科医生的转岗培训和规范化培养,等等。对此,人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全科医生”制度的落实,这一亮点多多,重大改革和制度创新必将给中国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健康福音,这是值得百姓们期待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廷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