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更多

冯永略:房管所乱收费不能一退了之

发布时间: 2011-08-23 11:12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日前,陕西榆林市房管所因乱收房屋买卖代理费,三年敛财超600万元而遭到举报。据报道,该房管所本来是一家事业单位,但大肆收取房产交易代理费,且没有营业执照,没有收费标准。当地物价局称,已约谈房管所负责人让其自查,并要求退还不合理收费。(8月22日《西安晚报》)
  房管所本应是为人民服务的事业单位,然而榆林市房管所却利用权力进行乱收费敛财,而收多收少完全由所长话事。但令人奇怪的是,如此违法行为在遭到举报后,当地物价部门对违法收费的房管所作出的处理竟然是让其自查和退还不合理收费,这样不痛不痒的处理方法,怎能扼制住房管所那根乱收费的神经? 而且,乱收费由所长拍板收,现在责令其自查,这种自己查自己,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令人奇怪的还不止这些,从报道里就可看到,该房管所乱收费的时间是不短的,而且数目也是不小的,从2009年至2011年4月份,该所就乱收费多达630万元。为何存在了那么长时间的乱收费,当地纪检部门却为何没有发现呢?很难发现吗?显然不是的,房管所在交易大厅里就把属于乱收费的代理费公示在墙上。乱收费就是在公开透明下进行的,百姓看到了,记者也看到了,但最应看到的纪检部门却没有看到。到底是什么遮住了纪检部门的眼睛呢?而由于纪检部门长时间没有看到,因此当事所长也产生了“总之觉得收代理费有理”的错觉。
  显然,该所收取的不是什么房屋代理费,而是“腐败代理费”。而且这种“腐败代理费”在当事所长看来还是有理的。当然,从当地物价部门责令其退还就可看出其收代理费是没有理的。这种“腐败代理费”是否违法了?我想这是当然的。因此,纪委应该介入调查“腐败代理费”,不能让其一退了之,同时,也好让这位所长知道房管所收取代理费是有理还是无理的。当然,除此之外,还应查查监管人员为何长时间看不到这种显而易见的乱收费,看看腐败案中是否还有腐败案。
  稿源:荆楚网
  作者:冯永略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冯永略

湖北焦点

国内要闻

娱乐推荐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鎰熻阿鎮ㄧ殑娴忚锛-鑽嗘缃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

瑕侀椈鎺ㄨ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