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紫金县古竹中学有贫困生向媒体投诉称,学校上学期末发给他们的贫困生补助金“缩水”了,原本300元的补助金,到手后只有250元,剩下的50元“被捐给学校修篮球场”。记者日前前往采访,古竹中学回应称,学校是口头倡议学生捐款,并非强制。(2011年8月23日《南方日报》)
为贫困生发放补助金,是党和政府为切实保障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惠民之举,千方百计确保将党和政府的贫困生补助政策落到实处,是学校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在少数地方,贫困生补助金也成了可任人处置的“唐僧肉”,难免让人感到心酸、心寒。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由此可见一斑。
此事遭投诉后,学校称是口头倡议。言下之意,捐款是学生自愿的,而事实是“不签字就拿不到钱”。“口头倡议”学生捐款,“不签字就拿不到钱”,实际上是学校 “强权思维”在作怪。想必学校这样认为,这钱是从学校申领、发放的,主动权、控制权都掌握在学校手中,谁不想认捐,就不给谁发放补助金。
“补助金被强捐”也折射出贫困生救助金发放方式的不科学。试想,如果救助金不通过学校的渠道发放,而是像惠农资金一样直达贫困生帐户,试想还会有“不签字就拿不到钱”的怪局出现吗?
稿源:荆楚网
作者:楚孤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