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云安县的林水全,隔几天就把自己7岁的女儿小蓉的衣服脱下来,用开水长时间烫她,致使小蓉全身皮肤松脱,深度烧伤面积达85%。目前,涉嫌虐待女儿的林水全已被当地警方控制。(《广州日报》8月22日)
看了新闻,相信每个读者都会义愤填膺,但如果仔细浏览媒体,就会发现,这种摧残女童的案件并非个例。前段时间,广东7岁女童彤彤长期被继母关在阳台,饿得骨瘦如柴,一天晚上,不堪忍受饥饿的她沿着墙体逃下地面,跑到便利店偷饼干吃,被发现后,居委会、妇联和爱心业主,将她送到了救助站。
女童是祖国的花朵,也是最柔弱无助的弱势群体,理应受到家庭的百般呵护,但是,现实却不容乐观。一些心理失衡、情绪冲动的成年人,出于各种目的,将最柔弱的她们当做自己发泄的工具,把她们变成满足私欲的物件和道具。
要改变女童被摧残的命运,保护她们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笔者之见,需要整个社会都来关注女童的生存状况。一是司法部门要运用法律手段,来打击犯罪,震慑犯罪。对于侵害女童的当事人要依法予以严厉惩处。我国有许多涉及保护女童的法律、法规,《宪法》及其他的法律、法规中,都有不少条款涉及保护女童权利的内容,要充分运用这些司法资源打击侵害女童的行为。
二是政府、居委会、妇联等职能部门理应发挥作用,多调查,多走访,多探寻,用最大精力关注辖内女童的生存、生活状况,多与家庭及学校沟通交流,发现摧残女童的苗头之后,抓紧纠正,力争将伤害女童的行为消灭在萌芽之中。
但愿,摧残女童的事件再也不要上演!
稿源:荆楚网
作者:曲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