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节发月饼,也许大多数的民众都天经地义地认为这是额外福利。但事实上,这也纳入了个税缴纳的范畴。据媒体报道:北京部分外企职工因为收到公司发的中秋福利———月饼,发现个税被提高了,一盒月饼需要缴纳几十元的个人所得税。
单位发月饼还要交税?被普遍解读为“月饼税”的赋税,让民众有点不可思议。但税务部门的“理智”显然不会体会到民众的情感,既然是“税收法定”,那么依法收税也就理直气壮了———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福利依然要纳入个税征收范畴。
我们一直在畅想能够建成民众高福利的社会,而民生政府概念的提出,也正是为此目标而努力。现在倒好,就连一盒月饼的福利都必须受到税务部门的“盘剥”,福利社会岂不成为幻影?何为福利,民生之福祉也,民众之利益也。月饼征税,恰似雁过拔毛。
民生福利型社会的实质,便是还利于民、藏富于民。税务部门依法而行,无可非议。但为什么以前未曾听闻发月饼也要征税?恐怕有两种可能:一是税收机制不透明,民众缴了哪些税根本就不清楚。之前,税务部门就是在薅羊毛,现在民众意识开始苏醒,开始重视自身权益,不再做沉默的羔羊了,所以“月饼税”也就成为了舆论关注的热点。
二则是,税务部门看到了利益油水,尽管国家层面上的福利不是很可观,但是一些企业单位开始以人为本,深知福利留人的重要性,而这对税务部门而言无疑又是个契机。众所周知,那个劳动者拿“干工资”的时候,扣福利税也就没有什么现实意义———能拿到高福利的单位都是企事业单位和国企央企,跟普通老百姓压根儿关系不大。而要收官员和国企高管们的税,到现在连官员具体有多少财产都不知道,个税都算不清楚,“福利税”岂不更是收不上来。也就是说,无论是个税还是隐藏在个税里面的“福利税”,针对的都是普通民众,而非针对真正高福利者群体的游戏规则。
民众正处于一个税感深重的时代,与臭名昭著的行政强拆相比,税收名目林立,实际上是对公民财产的隐性掠夺,而这无一例外地加重了民众的被剥夺感。“婚前房产加名征税”如是,“月饼税”亦然。在提倡民生、向往福利社会的社会形态下,税务部门不去思考依法收这些税是否符合民意所期,是否符合发展潮流,无异于在通向公民福利的道路上半路劫道。制度和法律并非一成不变,关键是制度漏洞和法律滞后不应成为与民争利的借口和契机。
隐藏在个税里的“月饼所得税”,恐怕只是诸多“福利税”里的冰山一角。如果税收制度不向民生福利倾斜,各种与民夺利、与民争福的赋税必然会越来越多,而普通民众显然承受不了如此沉重的税感重量。而税收失去调节杠杆的作用,不但发挥不了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更容易异化成民生福利之路上的劫道强人。对于民众而言,期望其实甚少,我们有耐心等着福利社会的慢慢建成。但就现阶段而言,我们只希望:能够顺利地为所爱的人在房产证上加个名字以誓生死相依,能够舒心地在中秋佳节吃块真正的福利月饼……
稿源:荆楚网
作者:时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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