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正宁校车惨案的阴霾依旧萦绕在我们的心头,江苏丰县15名学生又在学途中遭遇死神的伏击。对于孩子背后的家庭而言,是撕心裂肺的痛;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更是痛心疾首的殇。孩子是未来的延续,却频频夭折在学途中,这不仅是遗憾,更是罪过。
天正冷,水正寒,当死神的镰刀伸向稚嫩的生命的时候,我们无从体会到那种死亡的恐惧。但是,从散落在泥泞中的书本和文具上,我们看到的是希望和梦想的夭折和湮灭。在众声呐喊中,《校车安全条例》的制订正让校车安全走向制度化的保障,但这仅仅是对未来救赎的起点,不是终点;虽然正在不断赋予校车特权,但特权取代不了社会发自内心的敬畏,不能转化为民众对未来自觉的呵护。就是说:保障孩子们的学途安全,不但要坚固的校车和健全的体制,更需要构筑起整个社会的“校车伦理”。
由江苏丰县这次发生的校车惨剧来看,孩子们的学途安全并不只是有安全的校车所能保障的。校车固然是硬件保障,但校车如何能够在安全的道路环境下行驶,决定着校车能够成为连接学校和家的安全载体。如果对孩子们的生命有足够的敬畏,路面湿滑为什么交警不能进行引导和护航;如果对生命敬畏,人力三轮车为什么不能像避让警车等特权车一样对校车进行避让;如果教育部门能够考虑到孩子们学途的安全,就不会将张后屯村的小学搬到7里外的县城,理应保障孩子们就近入学的权利;如果……可残酷的现实是,所有的“如果”都已无法挽回被死神掠夺的15条孩子的生命。缺乏对生命和未来的敬畏之心,社会对孩子缺乏自觉的呵护,再安全的校车、再多的特权,恐怕也无从保障孩子们的学途安全。
像呵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呵护我们的孩子,呵护我们的未来。在孩子身上的爱有多厚重,反映着整个社会的文明厚度,以及对未来是否尊重。孩子们的学途安全,需要安全的校车和可靠的制度进行保障,但制度并不能完全包办孩子们的安全,还需要自觉的社会伦理加以补充和配合。当驾驶者看到校车,会自动地放慢速度;当看到孩子过马路,会主动地走在孩子的左边……制度和特权的强制性,永远无法替代整个社会对孩子自觉的爱护。也只有这种自觉的爱护,对孩子的关爱才能无微不至,制度的漏洞和难以规避的风险才能避免制造悲剧。
因而,守护孩子们的学途安全,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是制度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责任。只有整个社会主动承担起这种责任,并且转化为对生命自觉的敬畏和呵护,孩子们才能免于学途中的恐惧,更加从容自如地走向未来。可是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大多数人似乎都在生活的道路上狂奔,他们也许会自觉地避让特权车、避让水泥罐车,但是又有多少人会主动地避让校车、避让孩子?不敬畏弱者、缺乏悲悯之心以及看不到未来制造出来的自私,正成为剥夺尊严和安全的隐性杀手。
政府短视和自私,《安全校车条例》才需要血的代价来推动;社会冷漠和无意识,才会把孩子的安全寄希望于特权保护,而忽视了自身的责任和义务。规章制度更细一些、更全面些,社会的关爱和呵护更加广泛些、细致些,匍匐在孩子学途上的死神才无机可乘,传承文明的血脉才能够延续下去。
面对15名孩子的夭折,除了悼慰,更应该化为整个社会的切肤痛感,从而转化为国民内心对孩子生命和未来的敬畏和呵护。这些夭折的天使必定要升往天国,但对于这个世间而言,每一个天使的夭折,都是人性之憾、文明之殇。
稿源:荆楚网
作者:时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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