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县教师称,每月工资中有几十元被统一收去捐款,参加“一天一元捐”活动,民政局证实了这一情况。当地管理捐款的长沙县慈善会称,2010年政府发文要求企事业单位员工、干部等捐款,目的是帮扶贫困。慈善会会长称,老师道理觉悟是最高的,不应在乎这点钱。(2011年9月1日《北京晨报》报道)
工资中莫名其妙地少了几十元,一打听才知道是“被捐款”了。长沙县教师的遭遇并非个例,而是在当地政府红头文件要求下企事业单位员工、干部必须遵守的条例,并冠名为“一日一元捐”。捐款不再是自发的行为,而在时间、数额上都给予了明确:一天捐一次,不能不捐也不能捐两次;一次捐一元,不能不捐也不能捐两元或者更多。在这种强制动作下,“被捐款”的人员不论职务高低、工资多少,也不管家庭条件优劣、个人意愿如何,统统“一日一元”,不但有悖于慈善的初衷,也极大地伤害了捐款者,甚至慈善机构。
我们都懂得集腋成裘、积沙成丘的道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每个人都奉献一点力量,汇成的将是一股强大的力量。每个人日捐一元,也将凑成一笔不菲的款子。只是,对于一个月工资几百块的教师,扣除的几十元钱可能就是他一天甚至几天的生活费捐款。诚如慈善会会长所言:老师道理觉悟应该是最高的。但,觉悟高就不需要生活了吗?觉悟高就应该在本来低微的工资中再扣去几十元吗?觉悟高就应该在“被捐款”时保持缄默甚至鼓掌叫好吗?“被捐款”有可能伤害到一个本已贫困家庭啊!
除了物质上的损伤外,对“被捐款”者精神上的伤害也是不容忽视的。虽然工资不高,但面对比自己更困难的家庭,相信有很多人会主动慷慨解囊,这样做的时候,会有一种精神愉悦感,一种心灵的升华。如果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捐款”,心里会觉得很不舒服,感觉没有得到起码的尊重,精神上的打击远比物质上的损失更令人沮丧。
即使是捐款的组织者,在这场 “强捐”中也是得不偿失的。慈善会在该年度捐款活动中获得捐款312万元,貌似收获颇丰,但它实际上冷了民众的慈善之心,狠狠打击了民众自发捐款的积极性,让老百姓对慈善事业的认识进入到一个误区。这是“被捐款”最大的失败。政府机关部门以一纸红头“强制”捐款,虽然各单位“站在政治的高度”上“莫不从焉”,顺利完成了这项政治任务,但政府的公信力难免大打折扣,各单位之间的平衡也很难把握,其中利弊不言自明。
由此观之,官方的帮扶贫困可由政府拨款,民间的慈善事业还应广泛发动,两条腿走路才能在慈善路上走得更快、更稳,若不顾条理,互相交叉管理,再频繁发生“被捐款”事件,则非但不能做好慈善事业,还容易乱了阵脚。
稿源:荆楚网
作者:韩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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