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逃税,税务部门有奖,这个规定在很多地方都有,但最近,河南洛阳的一位举报人却因为这份奖励备受关注。因举报电脑商城不开发票,洛阳市民任乐亮得到了税务部门“一元钱”奖金。而正是这一元钱让任乐亮感觉很受辱,一怒之下他竟将税务机关告上了法庭。(9月25日中国广播网)
纳税光荣,逃税可耻。消费者举报商家的逃税,以致身心俱疲,结果竟只获得了一元钱的象征性奖金,还被当地国税局一本正经地通知前去领取。而“好心”颁奖的一方也被获奖者一纸告上法庭,这的确算是奇闻一件。举报逃税有奖,这本是一种用于打击逃税行为非常有效的鼓励机制,但如今却似乎反成了打击人民举报热情的神兵利器。想想真是挺难为情的。这到底原因何在?
最显而易见的一个原因是奖金太少了。一元钱,在我们大多数人眼里,就跟古代的一文钱一样,往往意味着穷酸。一块钱的硬币似乎只配在乞丐的饭钵里发出它的声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几乎成了现代人最小的度量单位。现在社会上有很多面值一元的经济行为,比如一元钱的土地夺标,一元钱的淘宝抢购,再比如一元钱的明星义演片酬等等。这里的“一元钱”都有一个非常豁达的说法,叫做“象征性”收支。没错,在这些情况下,“一元钱”确实只具有象征性意味,甚至不能算是经济行为,只能算是一种促进协议达成与增进感情交流的人文形式。一元钱,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真得快只剩下象征意味了。但是,将这只剩象征意味的“一元钱”应用于对公民的物质奖励中,却又不禁让人哑然失笑。理由明摆着,“一元钱”交易有一个前提:双方意愿达成一致。 这种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自愿原则才是“一元钱”交易存在的条件。而国税局对举报者的奖励是单方面支付行为,本身就具有不对等的性质,因此说“一元钱”是对举报者的侮辱并非小题大作。
更可笑的是,在法庭上,当地国税局还振振有词为“一元奖金”的颁发百般辩护,以“程序合法”作为挡箭牌。程序真得合法吗?五年前,对举报者的奖励底线是十元钱,如今却反倒贬值十倍,在国家对逃税行为打击力度越来越大的今天,国税局说辞的可信性令人怀疑。退一步来讲,即使“一元奖励”真的程序合法,国税局也难辞其咎。正是因为被“程序”二字箍住了脑袋,所以才会有程序化办事作风,才会有象征性的奖惩措施,才会置举报人安危与尊严于不顾,提出让举报人到被举报人那儿去对质的蠢话,才会以“象征性地罚商家一百元钱,奖举报者一元钱”来草草收场。这种程序化慵懒化的作风如果得不到彻底扭转,那么以后还会有更多的”一角奖金”乃至“一分奖金”出现。到那时,“一元奖金”侮辱的可就不再是举报者了,而是“一元奖金”的颁奖者们。
“一元奖金”是尴尬的,若是把它归入物质奖励的范畴,太寒碜;但若是将其划入精神安慰的范畴,又显得太过轻佻。说到底, “一元奖金”不仅仅只是钱的问题,更是情的问题,富有人情味人性化的行政作风,才是我们的机关部门所急需的。只有我们的行政部门的办事效率窜上去了,服务态度跟上去了,即使你不发一毛钱的奖金,群众也会拥之戴之。
稿源:荆楚网
作者:舒广金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