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产妇被麻醉后在手术室等待剖腹产手术,然而,长达2小时的煎熬中迟迟等不到主刀医生,最后被告知孩子已经没有胎心音,确认胎死腹中。(10月16日《西安日报》)你能否想到,这样本该避免的悲剧,就发生在河南省省会城市郑州的一家“三级甲等医院”里,且这所附属医院,已经有半个世纪的历史,标榜为全年“无假日医院”。可一个幼小的生命,就在这里终止了就要开始的路程……
有论者说,这件悲剧背后的原因,是医院甚至是医院管理部门机制不能“以人为本”,不能“患者至上”的问题;因此做好监管,也是医治医德医风沦丧这一顽疾亟待解决的问题……监管固然必要,但在胎死腹中的冷酷中,跟医院谈论“以人为本”、“患者至上”乃至医德医风,有点对牛弹琴,甚至显得过于滑稽。
直截了当地说,当胎儿心音消失,确认死亡的那一刻,医院和相关医生,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因为这是在产妇入院之后,又是在麻醉后推上产床的等待中。其令人发指的行为,涉嫌渎职犯罪,至少与其极为类似。
我们知道,渎职罪虽然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但根据200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有关解释,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却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医院是不是依法设定的机构,医生行使的是不是某种公职,让病人躺在手术台上,两个小时不去救治,致使胎儿死亡,用医生的天职衡量,算不算渎职行为,应不应比照处理?即便不能,单从医院(医生)与病人存在因果上和职务上的救助义务,而眼看着一个高危妊娠的产妇肚子里的孩子慢慢死亡,就有不作为的嫌疑,“不作为”,就应当对为害结果承担党纪政纪的责任。
总之,这件事情已经超出了道德调整的范畴,如果再高谈阔论道德,不以法律适时介入,或者轻描淡写,仅仅赔钱了事,下一个悲剧,或许正在孕育之中。所谓医德医风,也不可能真正的得以唤醒。
稿源:荆楚网
作者:雷钟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