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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成艳:为“一把手”现象把把脉

发布时间: 2012-02-07 09:11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河南省郑州市检察院对2008年1月至2011年12月郑州市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了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共涉及工程项目69个,标的近110亿元。检察官在调查中发现,在这次预防调查涉及的28起行贿案件中,行贿对象为单位“一把手”或者二级机构“一把手”的有25人,占90%。“一把手”是承包商追逐和进攻的主要目标。(2012年2月7日《检察日报》)
  在工程招标中,一些设施建设由于工程成本低、获利小,有资质的单位往往不愿意承揽工程。在这种情况下,“邀标”便为“一把手”说了算提供了说得过去的理由。即使是公开招标,“一把手”也可以通过评分、打招呼等方式,让选定的公司“脱颖而出”。
  本来为了公开公平的招投标制度设计,为何能够被“一把手”屡屡攻破?除了归结为人性的贪婪和“一把手”的“智慧”之外,我们不能不对现有的招投标制度进行反思。
  从郑州市检察机关调查情况来看,我国当前招投标制度存在的问题包括企业资质管理混乱,出借现象普遍;招投标管理不规范、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不科学;个别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搞权钱交易,在未经招标的情况下,将施工工程直接发包给特定关系人。种种乱象表明,我们试图建立的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制度还存在诸多缺陷,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仍然力不从心。
  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不好的制度可以使好人无偿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除了严禁“一把手”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外,还要严查领导“身边人”承揽工程。除了纪检机关加强教育适当运用党纪政纪处分外,还要求司法机关适时介入,例如检察机关可以在招投标市场设立驻市场检察室,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管。
  实际上,郑州市检察机关的调查结果并不是空穴来风,也不是个案,仅仅是当前“一把手”现象的缩影。据广东省纪委22日向广东省政协十届十七次常委会议通报,今年以来,广东全省共有106名县处级以上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被查处,占被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人数的43.3%。“一把手”插手乱作为的领域也不仅限于招投标活动,而是延伸到选人用人等每一个权力可以够得着的角落。“一把手”贪腐犯案层出不穷,对当地发展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执政基础和公信力。
  很多干部之所以抱着“宁为鸡头,不为牛后”的心态问鼎“一把手”的宝座,看中的还是“一把手”中的权力。如何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除了教育警示外,还需要制度给力。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成艳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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