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民在论坛和微博上反映,江西省贵溪市一青年勇斗持刀歹徒身负重伤后申报见义勇为荣誉称号,却因为此前曾经有犯罪前科而被当地相关部门拒绝,此事引发网民质疑。(2月14日《南方日报》)
在一个老人摔倒无人扶的社会里,见义勇为的高尚与可贵无需赘言。肯冒着生命危险见义勇为的人,其人格力量,绝不是一个奖、一次表彰所能概括的。但是,如果没有这个奖,可贵的德行势必难以彰显和弘扬,公众的敬仰与期盼势必找不到落脚点。而当见义勇为的申请被以“前科”拒绝时,英雄流血又流泪势必成为必然。见义勇为评选不是“道德完人”评选,如此的道德洁癖于个人融入社会、个人奉献社会的制度初衷背道而驰。
暂且不论潘辉强的“前科”谈不谈得上“滔天”、“永难宽恕”,可以确认的是——他已经接受了法律惩罚,为曾经所犯下的错误付出了代价,基于这一点,不论是法律还是现代文明,就应该给其一个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宽容那些犯过错的人,宽容那些曾经的错误,这才是一个文明、良性的社会应有的雅丽和气度吧?
就像酒驾的高晓松,他出狱后依然是明星,依然出入各种高端场合。只要其曾经的错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他心理上有了深刻认识,社会就可以接纳他,粉丝就可以原谅他。而有“前科”的见义勇为者潘辉强,他的牺牲甚至更大,行为更勇、更义,就连他生活的圈子都已经原谅了他,可见义勇为评选机构为什么就揪着前科小辫子不放呢?如果说一个犯过错误的人,最大的当务之急是融入这个社会,那么,来自于官方的拒绝,让人看不到融入的希望。
作为一个旨在弘扬社会正气、倡导个体责任担当的事物,“见义勇为”更应该有接纳前科者,原谅过往的雅量。一方面,有过前科的见应用为者,如果得到了名誉上的鼓舞,其自然能够更好地融入这个社会。另一方面,见义勇为也应该接受人性的复杂,也应该葆有一份厚重。就像领了20万奖金自己花掉的吴菊萍,人性中总有几分私密的空间,“道德完人”只适合出现在教材里。见义勇为评选就应该是一个摒弃“道德完人”思想,诸般风景都包容的道德大舞台。
再回到事件中,当很多人都认同有前科的见义勇为者时,见义勇为评选对于前科者的拒绝,更像是体制对于个体的不宽容。因为,站在见义勇为评选台背后的,总是一群“完美家”,是“道德完人”的坚实拥趸。这,于见义勇为有何益?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杨阳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