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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蒙:文化行为与文化精神

发布时间: 2012-02-23 10:25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可以说,现在人们对于文化建设的关注超过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任何时候。这很好。
  广义地说,除了自然界的固有,一切人为的物质与精神成果都是文化。文化的内容如山之连绵,如海之阔大深厚。我们不妨试着分析一下:
  我们许多时候谈的是文化行为:包括文化建设,文化事业、产业,文化生产、创造,文化投资,文化政策,文化号召、口号、活动、推广、目标制定,文化布局,文化设施,文化集团的消长等等。文化行为的主体可以是国家、地方政府、公司、社团、文化从业个人等。这些行为有的会起很大的积极作用,也有事与愿违或一时热闹、难以留下成果来的情形。
  尤其是近年来有一系列词语来自市场经济:品牌、精品、符号、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包装、炒作、经营、卖点、票房……不错,文化市场也是大有市场潜力的,而且完全没有市场的文化产品再说怎么好怎么好也容易架空而无从收效。但市场化的文化思维对于文化本身来说,其深度或许有待进一步的努力。市场能推广文化,也能使文化低俗化,乃至出现文化上的空心化、哗众取宠化与假冒伪劣。如一些虚假旅游景点,如一些空心大片等。
  更深一步,我们可以探讨我们的文化能力即精神能力,首先是它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的能力、发展生产力、推动社会进步与人民福祉的能力。它包括了创造力、想象力、组织能力、竞争能力、抗逆能力、反省与自我更新能力……这必然会关系到经济、科学、技术与教育事业,关系到体制的选择与发展、管理的先进性与有效性等。
  再有,就是我们的精神品质与人文性格。例如我们中华民族历史上的与现今的终极关怀、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们强调的道德义务、注意人际关系、敬老崇文、维护整体、写意审美等等,都会令我们增强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同时我们也期待我们的中华文化会提高它的科学理性精神、实事求是求真的精神、法制法治精神。
  精神品质与人文性格,可能是几千年的文化传统与生活方式的长期积淀的结果。它有一种长期性、深刻性、潜移默化性。例如港澳台与祖国内地,半个多世纪以来,社会制度与意识形态差异甚大,文化行为的差异极大,但人们的文化精神、文化性格仍然有许多共同之处,我们仍然是伟大古老与追求现代化的中华文化哺育出来的。
  继承、弘扬、发展、调整、提高我们的精神品质,任重道远,需要几代人几十代人的努力。对此,可以有更加深入的探讨与尝试。
  稿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王蒙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王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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