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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传章:女童借厕被拒暴露的是“衙门作风”

发布时间: 2012-04-05 11:30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最近,广州市民夏女士在送三岁女儿去上幼儿园的途中,女儿突然嚷着肚子痛,要上厕所。由于找不到公厕,夏女士便向附近的天河区法律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借用厕所,结果遭到工作人员的百般拒绝。最后,只好在隔壁的法律援助中心一私人办公室里解决了内急。(4月5日《都市晨报》)
  公权部门常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解群之所忧”挂在嘴边。但一遇到实际问题,让人看到的总是另一番情景,比如,广州市民夏女士在送三岁女儿去上幼儿园的途中,女儿突然嚷着肚子痛,要上厕所,还有比内急更急的吗?要憋死人的!夏女士便向附近的天河区法律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借用厕所,这事结果遭到工作人员的百般拒绝。幸得好心人的帮助,最后,在隔壁的法律援助中心一私人办公室卫生间解决了内急,不然还真的能憋出问题来。
  面对一个3岁女孩借个厕所,就遭到天河区法律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百般拒绝,可想而知,这个法律服务大厅工作人员面向公众的法律服务,能克服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不妨可以推论一下,如果天河区法律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不存在老百姓所说的 “四难”,根本也就不会有三岁女孩借用厕所,遭到天河区法律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百般拒绝的新闻。
  天河区法律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百般拒绝三岁女童如厕,已经伤害了民众,可是更让人感到惊讶的是,此事被媒体披露之后,司法局却给出了更令人难以接受的解释:“那是办公区域,不是公共厕所,如果每个人走到那里都说肚子疼,借厕所用,就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这话说的只对一半,就这一半里,还是“衙门作风”十足。单位的厕所确实不太适合当公厕使用,如果对外开放,是势必要安排专人打扫和冲洗,不然,人来人往,大小便秽气扑鼻,严重影响坏境卫生。但是哪弄么巧,来往行人到你那个地方个个肚子痛,都要进你那个厕所?如果真有这种情况,也不能不近人情,将人拒之门外吧。再说“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问题,不知道司法局所讲的安全隐患指的是什么?如果怕有人破坏,怕影响大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那个大厅都不应该开。处处想到防恐,3岁女孩能做出什么让人感到恐惧的事?真正让人恐惧的,是该单位处处提防老百姓,把自己同人民群众对立起来,这才是真正的“安全隐患”。
  这件事,好在广州市司法局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删除了原来的微博,诚恳地向公众作了道歉。并责成天河区司法局对具体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其实,这只是挽回自己形象的第一步,关键是要拿出实际行动出来克服“衙门作风”。
  稿源:荆楚网
  作者:孙传章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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