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胶囊(图片来自互联网)
4月15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国内9家药企的13种产品采用了铬超标的空心胶囊,这种用工业明胶制成的“毒胶囊”会对人体产生副作用,顿时引起轩然大波。
细看近期发生的有关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个人信息安全、消防安全等问题,笔者大概分析出这些事件的发展脉络:媒体收到爆料--记者调查--节目播出--民众热议--有关部门回应--涉事企业表态--网民愤怒--整治处罚。与媒体“精密策划、潜伏调查、重拳报道”等行动相比,质监、药监、工商、卫生等部门总是被动的处理。
在此,笔者不禁想问,为何总是媒体孤独的战斗在“监督”的第一线?
就以“毒胶囊”事件为例。笔者在百度百科中搜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面写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务院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药品监管的直属机构, 负责对药品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食品、保健品、化妆 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负责保健品的审批。其中,多处提到“监督”一词,但实际上,“监督”职能得到履行了吗?
此次遭到曝光的“毒胶囊”,据央视记者调查,在浙江、江西、河北等多地,在制胶业、胶囊生产业、药品业等多个行业,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在央视所播出的节目中,记者仅仅是隐藏身份,会说当地口音,就暗访到了如此之多的重要线索(或称为证据)。为何有关部门在日常的监督工作中,一直没有发现?还是不愿发现,不想处理?笔者百思不得其解。
长期以来,媒体被人们冠以“无冕之王”的称号,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也是媒体的职责之一。但近些年来,屡被曝光的食品、药品、消防、信息等安全问题,均由媒体监督发现并报道,有关部门跟进处理。这个现象,实属不正常。也正是由于这种现象,引起了社会大众的担忧甚至恐慌情绪,不少网民高呼“我们还能吃什么、还能用什么”,社会道德、诚信受到践踏。
对此,笔者表示强烈不满,并认为,国家有关监管部门,应该有人对此负责。
来源:荆楚网
作者:班跃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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