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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三寿:明星代言要把消费者“带”向何方

发布时间: 2012-04-26 08:15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毒胶囊”丑闻曝光后,事件继续发酵。卫生部喊停9家药企的胶囊药品,修正药业就是其中之一。有人盘点了近年来代言修正药业的明星。(新华网)
  经常在媒体上看到各路明星对着镜头信誓旦旦的向大家推荐“良心药、放心药、管用的药”。对于这句铺天盖地的广告词大家已经耳熟能详了,然而就是这个“良心药”,竟然用的是“毒胶囊”,成了让老百姓不放心也不管用的“毒药”。
  消费者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无所适从的时候,往往对明星推荐的产品情有独钟,认为明星用过的产品肯定是经得起推敲的。明星代言广告,在世界各国都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在加拿大明星代言、推荐或证明者必须是该产品或服务的实际使用者,广告相关信息须有充分事实依据,绝不许欺骗或误导消费者,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处罚。在美国,明星们必须是其所代言产品的直接受益者和使用者,否则就会被重罚。在日本,如果明星代言的产品属于伪劣产品,那就意味着明星本人可能会因此受到巨大影响,不但要向社会公开道歉,还会在很长时间得不到任何工作。
  近年来,越来越多我们熟知的明星和公众人物,被指代言虚假广告— “藏秘排油茶”、“减肥腰带”…… 不管什么产品、有无经过自己的使用和验证,一些明星都敢代言,说自己“吃过、用过”,广告吹嘘得神乎其神,“忽悠”消费者没商量。消费者大多是因为信任自己喜爱的明星才认可其代言的产品,而无良厂商正是利用消费者对明星的信任,高价聘请明星代言。一些产品通过明星代言就身价倍增,明星则通过代言广告获取巨额利益,明星与企业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做尽“不仁之事”,大发“不义之财”。
  明星作为社会公众人物,代言产品不仅仅是拍个广告、收取数额不菲的代言费就万事大吉了。明星代言产品应该“谨小慎微”。尤其是与百姓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产品,就应该更加“慎之又慎”。明星不是替无良商家赚钱的工具,更不应该是只认钱不认理没有“道义”的道具。明星代言涉及食品甚至药品的虚假广告,不仅是“助纣为虐”,说“谋财害命”我看也并不为过。
  “各路明星们啊,你们可省点心吧”!代言时请睁大你们的双眼,不要只盯着代言费,要盯住代言产品的质量,别让更多的“毒胶囊”害了百姓也害了你们自己。
  稿源:荆楚网
  作者:姜三寿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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