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让流浪者在桥底下聚集、露宿”而设的广州天桥和高架桥底下的水泥锥在引起舆论热议之后几乎成为了漠视弱势群体的反面标竿。
无论是环卫工银行讨水被拒,还是最美女警为乞丐整衣,广州的水泥锥都要被拉出来对比示众一番。有超过95%的网友认为不该浇筑,表示对待流浪人员应该宽容。但在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指责水泥锥的冰冷无情时候,笔者认为用设置水泥锥的方法避免流浪人员聚集并非完全不可接受。
水泥锥所在位置是人员和车辆都禁止通行的天桥和高架桥底。在水泥锥初曝光时,就有网友揣测是为了避免行人横穿马路或车辆违规掉头而设。尽管最后机场高速公司工作人员作出了区市政部门为避免流浪人员聚集,“带来了安全隐患”的说明,但安全指向并无二致。流浪人员在此聚集,不可避免地进出穿行,并不因其是弱势群体就可免于高危行为的风险,同样可能因为违反交通法规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危险之中。和流浪人员的生存权相比,流浪人员与他人的生命权显然更为重要。从这个角度而言,通过设置水泥锥的方式避免流浪人员聚集可能导致的交通安全风险并无不妥。在现实操作中,类似作用的市政规划并不少见,广州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几年,广州市建设中已没有再新建水泥锥,未来也不会再建这样的水泥锥。对此前的部分水泥锥广州市已进行了改造,以绿化带取代,“现在桥下一般都是种植绿化植物,既美化了环境,也能防止流浪汉露宿影响市容卫生”。
诚然,即使在发达国家的大城市中,也照样有流浪者。但再发达的国家,再文明包容的城市也会对流浪汉进行管理。当生命权与生存权相冲突的时候,政府不仅应该而且必须进行管理。应事而生的水泥锥完全可以设得光明正大,理直气壮,但结果却无人认领。广州市城管局、交通局、建设局等多个部门均称不属我们管、不清楚等。最后好不容易爆出广州市建委认领水泥锥的消息,还打了个折扣,称水泥锥是由市政园林局十年前铺设的。
会有这样的尴尬根本原因在于尽管用水泥锥避免流浪人员聚集有理有据,但却无法回答由此产生的后续问题以及公众质疑的焦点:身为弱势群体的流浪人员究竟该到哪里去?2003年6月国务院公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比起水泥锥应不应该设,政府究竟为流浪人员提供了哪些公共服务和救助措施更应该是公众与舆论关注的焦点。
来源:荆楚网
作者:萧善匀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