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凌晨5时许,浙江舟山群岛岱山县一个蓄水18万立方米的水库在台风“海葵”到来时,突然溃坝,洪水瞬间冲毁村庄。当地确认遇难10人,27人受伤。(8月11日羊城晚报)
值得一提的是,7日,岱山县三防指挥部在台风“海葵”到来前称,岱山县水利部门已对全县水库等水利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全县59座小(二)型以上水库和294座山塘,蓄水量1372万立方米,确保“危险水库空库运行”,“24小时值班,加密巡查频率,对水库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密切监测,确保不因水利设施因素造成人员伤亡”。
笔者认为,带来危险的“安全检查”,是岱山县三防指挥部的渎职犯罪行为。一是,他们只是纸上谈兵,根本没有检查;二是,他们是走马观花式的应付检查,等于没有检查。
如此凶猛的台风“海葵”来临,职能能部门不履职,甚至早在50天前,水库已经出现裂缝漏水,村民不止一次、就在一天前还向当地镇府反映,一直没人来修。这不是渎职犯罪是什么?他们要对10名逝去的亡灵负法律责任。
平日里,某些政府部门欺上骗下的各类“检查”不在少数。上级部门为何不去随机抽查?用官僚主义领导官僚主义,是草菅人命。就此次渎职犯罪行为,岱山县三防指挥部,直至他的上级,都有必要负连带法律责任。否则,难以安慰亡灵,也难以维护“安全检查”的安全性和严肃性。
来源:荆楚网
作者:孙金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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