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通运输厅8月14日通报了天定高速公路质量问题调查处理结果。据介绍,天定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出现的质量问题属于一级重大质量事故,17名责任人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同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也受到降低资质、罚款等处罚。(8月15日《新京报》)
在媒体曝光这条投资87亿元国家级高速仅用了80多天就出现坑槽、裂缝、沉降等重大病害被迫停用,再投资1.2亿返修又出现路基沉陷、路面破损等问题之后,有关部门的追踪问责结果也姗姗浮出水面——17名责任人因这条“豆腐渣高速”分别受到行政开除、行政降级、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停止执业、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或经济处罚。
按理说,这是一个值得公众欣慰的“下回分解”。但对比新闻中“87亿”、“80天”、“75家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数字和“坑槽”、“重铺”、“搓板路”、“豆腐渣工程”等关键词,只有小小的17人受到党纪政纪惩处,却无一人被依法追究刑责,明眼人的第一感觉就是被“有关部门”糊弄、忽悠了。如此“挠痒痒”的“豆腐渣处分”,比“豆腐渣高速”更让人气愤。
近年来,“高速路”成为“腐败路”的新闻,已让公众产生了审丑疲劳,见怪不惊。过往众多案例一致表明,高速公路从立项审批、投资、贷款、工程承包、验收,到收费经营、公司上市等相关环节,都存在腐败生发的空间,都倒下了一批大大小小的蛀虫。因而,要让人们相信这条耗资87亿人民币修建的“搓板路”、“豆腐渣高速”没有腐败猫腻,那简直是天方夜谭。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尽管“天定高速”=“腐败高速”成了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可天定高速主管部门的领导竟然藐视公众的智商,将“种种原因”全部归结为施工和技术层面上的问题,甚至“老天爷”也成了冤大头。而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也与之一唱一和,基本上是只有“违规”没有“违法”,查来查去似乎与“腐败”无染,在后处理上也就由“打”变“揉”,“挠痒痒”交差。
窃以为,87亿高速过不了80天这道“关”背后的真问题就是“腐败”。问责“87亿豆腐渣高速”,在党纪政纪和经济处罚之外,刑法决不能缺位。如果不依法封堵从施工到监理、从技术到管理上的各种漏洞,不顺藤摸瓜深挖那些失明、失察、失守的监管“硕鼠”,仅让责任人丢官弃帽而不蹲大牢或上断头台,就难以形成足够的震慑,还会有更多纳税人的银子在高速公路上被打水漂。
稿源:荆楚网
作者:高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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