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海宁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从今年9月1日到明年8月31日,海宁的汽车驾驶员如果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没有交通违法,就可以参加首届“某某汽车杯”守法驾驶人奖励活动。获奖者可以获得智能手机、话费充值卡甚至汽车等奖品。(中国之声《新闻纵横》)
车祸猛于虎,已然成为为一种共识。2011年,全国共接报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万余起,共造成62387人死亡。其实,大多数车祸都是人祸,如果司机不酒后驾驶、不超速飙车,或许很多原本鲜活的生命都不会戛然而止。冰冷的伤亡数字背后,其实是一个个具体而微的悲惨故事,如果能让驾驶人都能守法驾驶,让车祸次数减少,任何法律框架内的创新举措都应当允许被尝试和摸索。从这个角度上说,海宁开展的守法驾驶人奖励活动值得鼓励和期待。
有一则“风和太阳比威力”的寓言广为人知:风越吹,行路人把衣服裹得越紧;太阳一照,人家反而主动把外衣脱了下来。如果外衣代表一个不好的习惯,用罚改不了的,也许用奖能改。其实,近年来,在公共管理领域,不少制度的设计思路都从单纯的罚,变为以奖代罚或奖罚并举,亦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比如计划生育政策变 “处罚多生”为“奖励少生”。
还有人认为,这个冠名为“某某汽车杯”的守法驾驶人奖励活动,让穿着公益外衣的活动赤裸裸地沦为商业宣传工具。持有这种观点的人,习惯在公益和商业之间画上不可逾越界限,似乎患上了“公益洁癖”。但这种想法可能过于极端,甚至对于公益项目而言,也未必是好的建议。因为公益活动也需要资金支持,如果没有钱就办不成事,办不成事也意味着没有人群受益。但钱从哪里来,获益者付费是商业中的考虑,而公益事业更多是倾向于免费或低价提供公益产品和服务,因此就必须找到资金的支持方。事实上,近几年,一些贫困地区的乡村小学校舍得到改善、贫困群众找到脱贫致富的门路,正是得益于商业机构的热情参与。
减少违章驾驶行为,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其实不光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包括企业公民在内的所有公民都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只要商业性没有让公益性变味,只要两者相得益彰,“某某汽车杯”的守法驾驶人奖励活动就无可厚非,公众也会坦然接受。
违章驾驶,靠堵或许永远解决不了问题,奖励虽不能杜绝所有的违章现象,但是作为一种引导,它也在很大程度上能激励驾驶员遵章守纪。如果“某某汽车杯”守法驾驶人奖励活动能促成一些驾驶员改变野蛮的驾驶习惯,减少几起恶性交通事故,避免几起家庭离散的悲剧,又何乐而不为呢?
稿源:荆楚网
作者:任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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