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据了解,出台这项规定,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带薪年假”的相关规定。(8月31日《江南时报》)
在我们的传统眼光里,公务员应该是积极工作的榜样。在企业员工休假权无法保证的情况下,公务员怎能带头休假呢?不少网友不赞成公务员带头休假。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依法休假是公务员的权利,南京市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值得赞赏。
其一,在现实生活中,不仅领导干部、公务员休假权利被打折扣,不少人处于超时工作状态,节假日更成了某些企业让员工加班加点的“黄金机会”。不谈年休假、就是法定节假日与休息日的休假权,在一些用人单位也是形同虚设。因此说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年休假、保证公务员休假,通过公务员休假引导社会休假潮流,落实法律法规与民众年休假权利,倒是一件好事。领导干部带头休假,带动其他公务员休假,一来可以调节公务员身心,二来可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应该是双赢的结局。
其二,在许多地方,《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贯彻严重走样,有的公司规定可以休公休假,但不能带薪;更多的单位是既不休公休假,也不依法发给300%的工资。对此,许多人都是敢怒不敢言,反倒是准备离职或是已经离职的员工成了讨要年休假补偿的“主力”。 事实上,我们更多地听到职工感慨带薪休假落实难,很少听说哪家公司主动给未休假员工补贴的,更没听过违法受罚的。因此,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年假,有利于强化政府监管环节,从而推动年休假从梦想照进现实。
其三,硬性要求领导干部带头休年假,不仅能从制度上打消职工顾虑,去坦然主张自己的权利、享受自己的年假,更有利于推动机关事业单位树立一种健康的工作观,解开不健康工作观扣压在职工心理上沉重的精神枷锁。当加班不休假的工作观被人们鄙视摈弃,当加班不休假的工作状态备受负面评价时,机关事业单位的旧有工作惯性才会被彻底打破。如是,职工权利、工作效率、人本理念,才会彼此相得益彰,共同形成健康工作新秩序。加班不休假,不能成为评价一个单位有干劲的理由,反而是其工作计划缺乏科学、不懂得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
稿源:荆楚网
作者:黄镁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