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肖溪镇政府规定,所有公务接待必须在“政府食堂”进行,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统一签发接待单和菜谱;陪餐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每人每餐15元标准;不发烟;工作日中午不上酒……在近一年中,广安市广安区肖溪镇政府自办的食堂没一分钱利润,但为镇上节约了近20万元接待费,被当地干部称为“廉政食堂”。(9月5日《华西都市报》)
在“三公经费”成为媒体及公众关注焦点的背景下,广安肖溪镇政府建“廉政食堂”,作为对付公务接待失度、胡吃海喝泛滥的举措,既是在为基层、为相关各级工作人员减负,同时也是为部分党政干部大肆公款吃喝这一“形象”的纠偏。这样的尝试无疑值得肯定。
“廉政食堂”的设立,杜绝领导干部到社会上一些赢利性场所进行公款吃喝,在腐败的同时还要暗吃饭店宾馆的“回扣”,或是将私人吃喝的的账目也加在了公家头上等损公肥私的现象的发生。这样的好处还可以有效制止某些官员借公款吃喝大搞腐败,也是有效避免官员们大吃大喝的奢华腐败方式,没有烟酒,并设最高每人限额,这符合我们广大民众的意愿。
不过话又说回来,“廉政食堂”要办好,还必须得上级的大力支持。特别是上级的领导,应高度重视这项活动,下基层应自觉到“廉政食堂”就餐,并督导下级尽量低标准接待,坚决防止大吃大喝。只要领导带了头,就会带动机关的人自觉落实有关规定。只要上级整个自觉了,下级的“廉政食堂”就生根了,就会长期坚持下去,并逐步形成制度。
稿源:荆楚网
作者:黄镁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