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南京市,2012中国南京秋季房地产商品交易会正式开幕,一商家现场展示人体彩绘艺术,吸引众多市民围观、拍照。
如今一些国人谈起爱国就会冲动和狂热,但只要不违法犯罪,像不久前为保钓进行打砸抢烧,这未可厚非,甚至值得肯定,毕竟,公民保持爱国热忱是需要精神鼓励的,不过现在也有一些商家以及个人为了名利,借爱国商业炒作就是另当别论了。以上南京一商家车模胸上彩绘国旗赚眼球便是这种情况。
是的,做生意精明的都知道当前市场经济社会眼球经济的价值,所以,在一场秋季房地产商品交易会,商家请来了裸模们及其人体彩绘艺术亮相,并且助兴,图的就是,来看热闹的人多了,顺便起到商品的宣传推广工作。这也在商业促销的合理范畴,见怪不怪,然而使用的国旗国徽图案不规范或者不庄重,就不是小事了,因为“国旗是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象征,是国家的历史传统和民族精神的体现,应为本国人民所崇敬”《国旗法》第十八条明文规定: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于是现在爱国是个框,什么都可往里装,装来装去却不少是个“假冒伪劣”!尽管国家对裸模胸上是否可以彩绘国旗,没有明文和具体规定,甚至以艺术的名义打擦边球也说得过去,可是显然明眼人一看便知道,房交会裸模胸上彩绘国旗和爱国无关,却实实在在地成为了某些商家变相广告牟利的手段。
总之,我们可以容忍游走于道德和法律边缘的各种各样的商业宣传和广告以及营销,但并不等于说,可以无底线地允许把大众的爱国感情亵渎或者商业化,希望一些商家以后以此为鉴,下不为例。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就此及时表明态度,至少也应该在舆论上有所抵制。
稿源:荆楚网
作者:鲁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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