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纳入农村工作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争取在2013年6月底前,在所有村全部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据10月7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村民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农民群众民主权利的保障平台,如何让该系统环环紧扣,全力推进,应增强责任意识。
产生过程严把质量关。村民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名成员组成,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作为全村的看家人,推选过程应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推选人应在群众当中有口碑,在干部当中有实绩,在村子中有威信。这样选出的成员会不为金钱所惑、不为名利所扰,全心全意为村民的利益而守、而战。
自律过程严把质量关。作为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成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相关业务素质。了解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以过硬的知识去衡量并监督政策的落实情况。熟练掌握村级财务管理知识,让不合理支出无处遁形,让村民的公共财产用有所依。大公无私揭发贪污腐败,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他律过程严把质量关。作为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成员,由村民产生,理应对人民负责,村民应用好手中的维权棒。当成员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与村子发展需要脱节时应监督委员会进行成员更新。当成员内部出现不秉公执法,不廉洁自律的现象要及时揭发,及早遏制,即刻处理。
权利义务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村民、监督委员、村委委员三者之间也是相互制衡的,请把权利的手放在责任的心上,共同推进村务的开展,共同打造和谐的村庄。
来源:荆楚网
作者:秋风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