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纳入农村工作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争取在2013年6月底前,在所有村全部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据10月7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在全省范围内实现村民监督委员会全覆盖,意义重大,将极大规范村干部的权力运行,是当前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法制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对农村建设发展有诸多好处。
是农村和谐稳定的“保护锁”。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建立,畅通了农民意愿表达的渠道,使村“两委”能及时把握群众思想动态,把各种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加了一把“安全锁”
是村务公开民主的“保护锁”。村民通过村委会实现对村中事务的管理,但村委会在行驶村民赋予的权力时缺乏有效监督,村务活动存在不公开、不透明现象。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将极大促进村情村务公开透明,是对当前村级基层管理法律法规个完善和补充。
是群众建设热情的“保护锁”。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建立,改变过去群众被动参与农村建设的局面,实现了重大决策群众参与,权力运行群众监督,集体的事务群众做主。增强了村民的主人翁意识,有利于村民投身农村建设。
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保护锁”。近一段时间,曝光了许多村干部滥用职权,以公谋私的事例,并多次引发群众上访,农村权力的监督成为社会关注热点,村民监督委员会通过对各项村务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村干部腐败的发生,使“两委”权力真正为村民服务。
村民监督委员会,是农村发展建设的“保护锁”,是农民自己的“纪检委”,是村管理机构的有力补充,在全省范围实现村民监督委员会全覆盖,对农村建设发展有诸多好处。
来源:荆楚网
作者:秋风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