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员到‘副局长’升迁时间不到两年,头顶多个‘杰出青年’的耀眼‘光环’,年仅32岁的肖明辉,在5亿元的工程招标中大权独揽,收受1611万元的‘好处费’,多次为他人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日前,肖明辉被海南省二中院依法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0月15日华龙网)
清华硕士毕业,能力非常突出,组织破格提拔,手握人财大权,如此前途无量的年轻干部,绊倒在“钱途”上,的确令人扼腕。但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之余,单位和组织的监管“空挡”,也显得格外刺眼。
据知情人讲,在造价5亿元的项目中,肖明辉一个人既负责合同文件起草,又负责中标企业选择。在一审法官看来,对招投标“一把手”的监管缺失,才使肖明辉公然索取好处费。是什么让组织和单位对肖明辉如此放心以致放任?是他的高学历和突出能力。在过去6年时间里,肖明辉出色完成多个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及筹备工作,深受同事好评和领导器重,所以才被组织提拔重用,授予众多荣誉称号,并让其单独负责5亿元的工程招标。
一个青年才俊的没落,固然有其意志不坚、为政不廉的内因,但过度信任、监督乏力、约束失范也是不可忽视的外因。从“严是爱、宽是害”这个角度讲,对高学历、能力强的青年干部,除了要有正向激励机制为其创造宽松的成长环境之外,还要有负向约束机制对其规范制约,防止出岔出轨。另外还要切实抓好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将决策、执行、审批、使用等权力分权运用,防止权力高度集中,避免出现象“断线风筝”一样“漫天飞舞”的权力。只有这样成能让“想干事、会干事”的人真正能“干成事、干好事”,让肖明辉这样的高知、高智、高能型青年干部脱颖而出,快速成长。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