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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职贤:检验塑化剂,岂能只拿高档酒说事?

发布时间: 2012-12-17 13:25:21  来源: 荆楚网  作者:李职贤  进入电子报

  日前,认证信息为北京中能兴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官方微博,陆续公布贵州茅台、五粮液、洋河股份三家公司的11种白酒监测结果。根据结果显示,其送检11个样品中,均显示含有塑化剂成分,其中茅台汉酱51度白酒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含量高达6.370mg/L。
  塑化剂问题愈演愈烈,注定一场加诸于白酒行业的劫难所在难免,当然,商家损失只是形象、信誉以及经济收益,消费者损失的却是健康,两者谁轻谁重,一目了然。
  笔者觉得,检验塑化剂,有社会责任感的个人或机构,不能只拿业已上市的高档酒说事,真正面对广大消费者的中低档白酒也须兼顾,否则有失公允,毕竟,塑化剂超标的现象,不独高档酒的专利。
  塑化剂的危害性之大,早有公论。台湾大学食品研究所教授孙璐西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塑化剂毒性比三聚氰胺毒20倍,长期食用塑化剂超标的食品,会损害男性生殖能力,促使女性性早熟以及对免疫系统和消化系统造成伤害,甚至会毒害人类基因。
  既然如此,为何塑化剂仍能大行其道,畅通无阻?真正的原因,或许正如酒鬼酒被查出涉嫌塑化剂超标260%的丑闻后,该酒企相关负责人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所说:“白酒行业检验的国家标准里,没有塑化剂检验这一项,国家检测也没有这方面的要求,作为企业,我们此前也没有进行过塑化剂的检验。”检测标准的缺失,为塑化剂提供了生存的沃土,由此可见,塑化剂的出现,并非天灾,而是人祸,倘若不存在检测标准的漏洞,塑化剂超标的丑闻或可避免。
  事实上,有关部门早已意识到塑化剂超标这个问题,并曾经出台有关规定。2011年6月,卫生部签发了551号文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该文件规定,塑化剂DEHP、DINP、DBP在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的最大残留量分别为1.5mg/kg、9.0mg/kg、0.3mg/kg。对此,消费者有理由质疑有关部门:既然检验标准中没有检验塑化剂这一项,为何又要出台塑化剂最大残留量的标准?
  消费者的健康被漠视,有关规定成为一纸空文,应该打谁的板子,百姓心中有杆枰,有关部门必须为自己的不作为埋单。
  塑化剂缘何在白酒中出现,几乎所有酒企都无法独善其身?莫非真实情形正如一些酒企所称,没有任何利益驱动,添加塑化剂是疯子才有的行为?如果有关媒体关于无良商家为了让年份不够的酒液看起来好看,增加各种增粘剂可固化伪造粮食酒内的糖分,产生粘杯挂杯的效果的报道属实,那么,足以证明人为添加塑化剂早已成为业内公开的秘密,只有我等平头仍然蒙在鼓里而已。
  曾记否?2012年8月20日,中国酒业协会发布了《关于白酒产品塑化剂有关问题的说明》,说明中有“白酒产品中基本上都含有塑化剂成份,最高2.32mg/kg,最低0.495mg/kg,平均0.537mg/kg”等字样,恰好证明了目前的白酒产品普遍存在塑化剂超标的不争事实,有鉴于此,我们便不难理解检验标准中之所以不设塑化剂这一项的做法:既然白酒均含塑化剂,检测或不检测,结果都一样,何必再无谓地浪费人力物力?
  亡羊补牢不为晚,为了让所有国人均能放心、安全地畅享杯中物带来的快意,笔者认为,今后,白酒行业检验的国家标准中,必须增设塑化剂检测这一项,严禁酒企生产和销售塑化剂超标的产品。另外,在年前的白酒销售高峰期到来之前,有关部门应迅速行动起来,对所有白酒进行一次大抽检,及时公布抽检结果,为消费者选购白酒时提供参考。
  来源:荆楚网
  作者:李职贤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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