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论坛上吐槽,称成都鹭岛步行街上只允许玛莎拉蒂、保时捷等“高档豪车”进入,而一般的宝马只能“靠边站”,原因是步行街管理方规定只有400万以上的车才有资格停。对此,管理方回应称,此举是为了打造步行街特色文化。(4月1日《河北日报》)
对此,鹭岛国际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回应称,为打造步行街“跑车、音乐与投资”的特色文化,作为风景线的跑车可以停放在步行街街面,而普通轿车或非跑车的豪车,最好停在地下停车场。可见,并不是像网上所说的那样,非豪车免进。进是可以进,只不过是不能停在街面上,怕“损坏”街面形象。
归根结底,还是开发商这种“嫌贫爱富”的停车方式,有没有权力的问题。
所谓,城市形象或特色文化,其实就是一块挡箭牌,是一种权力景观。管理方规定只有400万以上的车才有资格停,与其说是发展,或维护城市形象,特色文化,不如说是一种权力隔阂。举个简单的例子:民法最基本的原则是公平原则,不论是400万以上的豪车,还是400万以下的普通轿车,或非跑车的豪车,在同等条件下,付了相同的停车费,开发商有什么理由不让普通轿车,或非跑车的豪车停车?这是一个问题。
显然不公平,不平等的问题,当地有关部门为什么不管一管呢?说到底,城市形象或特色文化,都是搪塞。为了宣传城市形象,打造特色文化,吸引投资,发展经济,有关部门对这样的一种权利践踏,已然成了一种权力放纵。以至于开发商有此“嫌贫爱富”的停车方式。
“嫌贫爱富”的停车方式,这不仅仅是开发商有没有权力的问题,而是当公民自身的权利受到践踏时,公权力能否救济私权利的问题。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天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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