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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君丽:不能再继续扼杀学生的“大学梦”

发布时间: 2013-05-27 09:58:43  来源: 荆楚网  作者:杨君丽  进入电子报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一姓汪的中学生因成绩不理想被强迫放弃中考,在觉得"大学梦"完全破裂后这名学生选择跳楼轻生。据悉,因为该学生所在的班级,在该校属于成绩偏下的班级,为了不影响学校的整体的升学率,这个班所有的学生都被老师建议去读中专,放弃中考。(中国广播网5月24日)
  阻止“差生”参加中考这样的戏码已不是第一次上演了,四川、陕西、广东、甘肃等省也有被曝出类似情况。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媒体年年曝光,舆论年年谴责,为何强制剥夺学生中考权利的事情还是层出不穷,以致断送了一个花样年华的生命?
  黄冈是全国的教育大市,每年名校考取率都很高,为了延续“黄冈光环”,学校想尽千方百计:做思想工作、拒绝上课、强制劝退等等,绞尽脑汁不让成绩差的学生参加中考,真可谓“用心良苦”。但背后的“小算盘”明眼人一看便知:学校和老师这样是片面追求升学率,塑造虚假的“校绩”,在教育管理部门考核中取得好结果,其实质是掩盖学校平时教学质量差、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校领导意在保住“官位”抑或能够升个一官半职,班主任则是为了争彩头、保饭碗,但以断送孩子们的前途为代价,实在是太不道德。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而让学生参加中考竞争,既是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验义务教育成果的重要形式,不管有何冠冕堂皇的理由,任何学校包括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都无权强迫一名学生上什么学校、受什么样的教育。显然,上述做法剥夺了学生受教育的自主选择权,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像汪同学这样怀揣着大学梦的中学生,正处在理想连连、风华正茂的时候,自尊心强,也是人生观、价值观正在形成的时期,如果因为成绩差就被另眼看待,被逼出校门、逼向社会,这对不谙世事的孩子不仅是一种心理伤害,而且会影响他们的前途,改变他们的命运。中考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人生中一次难忘的经历,考试的意义不单单是为了升学,更重要的是给孩子一次自己决定自己命运的机会,一旦这种机会被剥夺,将会对孩子未来的一生产生不良影响。而传业授道的老师们为了一己私利人为地把学生“分流”出去,明目张胆的扼杀学生的大学梦,如此师德、师风,又怎么能为人师表呢?
  学习成绩只是评价学生的一个指标,决不是唯一的指标,在价值观念多元化的今天,教育部门应该树立以生为本的理念,一切从学生的根本利益出发,让全体学生感受到学习的快乐和集体的温暖,而不是为了所谓的升学率,侵犯学生受教育的权利。面对频繁上演的逼学生放弃中考的闹剧,上级有关部门不能由学校与老师任意为之,践踏教育法规与孩子的尊严,教育是民生之本,事关国民素质的提高和现代化事业的发展,但愿各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能够重视这一问题,不能让这种扼杀“大学梦”现象继续下去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杨君丽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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