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报道 近日,因“暴跳踩商户头”而将延安城管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有延安市民反映称,延安市城管局长张建朝豪华座驾严重超标,配车超过部级领导配车。记者调查证实,张建朝的座驾是一辆丰田越野车,市场报价达到40多万元。(6月7日《新京报》)
近期,因延安城管暴力执法事件,城管再次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同时从该事件中,牵扯出了其它一些问题,如局长公务用车被反映称超标,对此问题的回应,则是该车系“借用”,不归城管局所有,属于一辆“临时”的用车,而据暴力执法事件的回应,与商贩发生冲突的便是“临时工”。“临时车”、“临时工”,两者凑到一起,让人产生联想:难道“临时”二字是城管的标签?除此之外,其中还有哪些东西属于“临时”范畴?
部分单位和组织在工作上出现差错时,往往有临时人员“承担责任”, 临时工出纰漏的情况确实存在,但并非所有 “临时工”都是低素质的,和“正式工”一样,他们是为了生计而奔波,只不过待遇有差别,很可能正是因为这点差别,问题全责便归咎于他们,正好应了一句话:“临时工临时用,临时不用往外送”。延安城管局局长的超标准公车“系借用”,与“临时工”一样,也是属于“临时用”范畴,这更容易让人产生怀疑,“临时”是否只是逃避责任的一种说辞?这种怀疑源于城管自身形象的损坏和公信力的丢失。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城市管理需要城管,他们会直接面对这些矛盾,在处理矛盾时,由于方法不当、制度缺陷以及权利失衡等原因,导致出现了暴力执法,这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但毕竟属于少数现象,对于城管,还需要多一点理解。暴力执法的例子不胜枚举,相信这已经足够引起城管单位的重视,在对该行为严惩不贷的同时,还应该从执法方式、人员素质、制度改革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完善,让此类的事件不再发生。
除去“临时工”、“临时车”外,但愿城管失态也是“临时”的,真正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发挥出城市管理者的作用。
稿源:荆楚网
作者:蒲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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