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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刚:环保不在于道歉而在于行动

发布时间: 2013-07-10 16:29:51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刘志刚  进入电子报

  7月9日,一位网友在浙江绍兴本地论坛上发帖说,当天的《绍兴县报》头版刊登了三家违法排污企业的道歉书,内容几乎一模一样,并质疑“歉意何在”。(南都网)
  据了解,绍兴县在今年年初发布的工作意见中,提到今年将在当地电视台、报纸上设立曝光台,对环境违法企业的违法行为实名曝光。被曝光的这三家企业的道歉书,除了落款单位不相同外,整篇135个字的道歉书只有四个字不一样。
  很明显,这三家企业的雷同道歉书肯定不是巧合,要么是其中两家抄袭另一家道歉书草草了事,要么是有人给他们提供了一样的模板应付官差。虽然达到了实名曝光的目的,但也或多或少的让人感觉这样的道歉过于形式化,也看不到有悔过的意思。网友对雷同道歉书的调侃和质疑也情有可原。
  其实,公众真正在意的并不是道歉书的内容,而是环境违法企业的认错态度和今后的行动。道歉书写的再恳切、再真诚,都不能挽回之前对环境造成的破坏,也不能代表今后就能够遵纪守法,成为环境达标企业。如果企业对保护环境有足够的重视和责任感,从一开始就应该按照环保要求经营生产,就不会有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何必在被查出之后站出来道歉?如果企业能够切实改正错误,及时进行整改,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在最短的时间内达到环保标准,道歉形式雷不雷同又有何妨?
  不管怎样,对环境违法企业进行实名曝光,也算是当地为整治环境起了一个好头。环保问题是社会普遍存在并且影响越来越严重的大问题,对于这个“顽疾”就得下“猛药”,还需要环境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实名曝光、登报道歉还远远不够,还应该责令环境违法企业制定出详细的整改措施,并在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就对相关企业和责任人从重处罚。只要能够做到“环保不达标不准开工生产”这一条,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志刚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关键词:刘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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