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下午,广东东莞市国税局通报称,该局已成立专门工作组,调查东莞市中堂镇国税分局局长罗绍强坐拥139个商铺事件。目前罗绍强已被停职,接受组织调查。(人民网 7月15日)
继“表叔”、“房叔”之后,“铺叔”横空出世。广东东莞市中堂镇国税分局局长罗绍强日前被实名举报,其出资7000万元分得173个商铺,一直是东莞祥鸿农批城的“隐形股东”。目前罗绍强仍拥有139个商铺,市值3000余万元,也被网友称为“铺叔”。不同的是,东莞“铺叔”栽在了自己人手里,被自己的亲戚兼“合伙人”举报。
一个普通的国税局局长,能轻松拿出5000万现金、34个商铺,这不得不引起人们的关注。7000万,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无异于天文数字,可能有人辛苦一辈子也不能挣得一个零头。面对公众的疑惑,“铺叔”称7000万是自己妻子与大舅子挣的,绝大部分“钱是找银行借的”。我们不禁疑惑,作为个体户,小本经营怎么会有几千万的收入,哪家银行会将几千万随意“借”给一个普通的公职人员或者小本经营的个体户?若真是银行借的,那我们也不得不怀疑“国税局长”这个头衔在其中其的作用。
“铺叔”的横空出世,说明在部分干部中,还存在“官本位”思想,群众观念淡化甚至缺乏的现象。用王建荣的话说,“考虑到他的身份能带来的便利”,就同意罗提出的出7000万元,占22%的股份,分得173个商铺的条件。一些官员认为“权利不用,过期作废”,不仅没有用自己手中的权利为民谋福利,反而放纵自己,大肆以权谋私,造成权利的错位和国家资源的浪费,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究其根本,还是一些公职人员“官”念出现偏差,道德思想有待加强,为民服务意识有待提高。
“铺叔”的横空出世,说明一些干部无视国家政策禁令,“下有对策”,以权谋私。《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铺叔”视国家政策于无物,公然进行营利性活动,被举报后还再三狡辩没,意图为自己脱罪。即使按他所说,铺子是以大舅子和妻子名义进行经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不成立,也不能忽视其违反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党政领导干部亲属经商”的禁令。对于“铺叔”坐拥139各商铺还有什么利益纠葛或者权钱运用都应进行严格审查,势必给钻国家空子的人一个警惕,以防下一次“下有对策”事件的发生。
“铺叔”的横空出世,说明我国监管制度存在漏洞,有待进一步加强。权力的腐败和滥用源于没有得到有效的约束。将权利关进制度“笼子”。李克强在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李克强:打造廉洁政府,给权力涂上“防腐剂”,戴上“紧箍咒 ”。权利的约束不仅要有强有力的制度的约束,还要有公开、透明的执行过程,更要有慎密的监督机制,三者同时努力,才可能有效遏制权力的腐败和滥用,不至于要“窝里斗”,被举报才知道有东莞“铺叔”的存在。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