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下午,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马城镇发生一起命案:一名17岁的超市女收银员被歹徒连捅10多刀后遇害。一份案发时的监控显示:女孩被歹徒勒住脖子、用刀捅死时,两位民警就在面前,却不敢挺身而出上前制止。8月21日,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区分局鲍局长回应称,两位民警在处置此事时,反应有些迟钝,但不存在胆小怕死。(8月22日 人民网)
命案发生,年轻女孩被连捅数十刀,第一时间上前制止施救,这才是人民警察应该有的行为。然而,蚌埠市的这两名警察不仅仅迟迟不敢上前,还用“反应迟钝”作为理由逃避群众的责难,实在是可耻又可笑。
人民警察的天职便是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让百姓能够安居乐业,让社会能够和谐稳定。肩负着这样的重担,信奉着这样的理念的警察,在面对年轻生命在自己面前因恶人施暴而逐渐流逝时,在面对着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持刀行凶的状况时,“反应迟钝”只能说明这两名警察本身就缺乏身为警察的认知,缺乏惩恶扬善的意识,根本没有把保护一方平安内化为一种本能。
诚然,面对危险时,人人天生就知道避险,知道自我保护。但是,既然选择了做一名人民警察,就应该明白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和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是警察的责任。在面对持刀行凶的事件时,能够采取一定的手段对受害者进行施救,对事态进行控制,而不是眼睁睁地看着生命逝去,束手无策。
与此同时,事件发生之后,为了平众怒,逃避责任,该局负责人用“反应迟钝”这样的神回复来解释,更让群众出离愤怒。这种逃避性的回答无法掩盖这两名警察的不作为,更不能给受害女孩儿的家属带来一点安慰。试想,如果“反应迟钝”能够作为逃脱责任的理由,那么这样的悲剧今后还会发生,反应迟钝的警察将会越来越多,今后,人民警察如何承担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
笔者希望,事后的反省能够深刻,能够客观,能够为以后类似事件的发生起到经验和教训的作用,而不是一味地想办法逃脱责任,逃避谴责。不敢勇于面对问题,不能坦诚承认错误,敷衍只会让矛盾逐渐激化,导致更难以收拾的局面。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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