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警方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根据群众举报,依法立案侦查,一举打掉一个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抓获秦志晖(网名“秦火火”,男,30岁,湖南省衡南县香花村人,高中毕业,曾是尔玛公司员工)、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男,40岁,吉林省白山市七道江镇人,系尔玛公司创办人)及公司其他成员。(8月21日《人民日报》)
众所周知,近些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达和发展,尤其随着以微博为代表的自媒体的兴起,不少人为了谋其个人的经济利益,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社会公共道德,以制造网络谣言,败坏他人和机构形象,达到谋取私利的目的,严重损害了互联网的清净环境,也招致了很多网民的不满和反对。换言之,不管是维护法律尊严,还是还一个绿色的互联网环境,对于制造网络谣言者,尤其是以制造网络谣言为牟利手段的造谣者,必须依法给予严惩,不应手软。现在北京公安部门抓获“秦火火”等网络谣言制造者,只不过是依法惩治而已,也只是依法惩治制造网络谣言的大V们的开始和第一步。
这几年,网络谣言呈现井喷式发展,让人应接不暇,无法分辨真伪,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公安等部门对网络谣言的惩治速度太慢,惩治力度太轻。一方面很多网络谣言在制造数月之后,甚至一两年之后,公安部门才介入调查,依法惩治,而网络谣言的伤害早已经造成,无法避免,甚至新一波网络谣言又已经制造出来。另一方面,对于网络谣言制造者,惩处普遍是治安处罚,力度非常轻,起不到任何的惩治作用和威慑效果。
事实上正是因为很多网络谣言制造者没有被公安部门及时的给予惩治,结果进一步助长了造谣者们制造网络谣言的嚣张气焰,他们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制造网络谣言。像“秦火火”之流就制造了多起网络谣言,而不是只制造一起网络谣言。实际上也正因为“秦火火”等人制造了多起造谣者,是造谣者中的典型代表,成为网络上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和害虫之马,才被公安部门当做造谣者的典型依法惩治。
要净化网路环境,消除网络谣言,关键不只是依法惩治网络谣言,而是要趁早惩治网络谣言制造者。要在网络谣言制造之初,或者谣言制造之后的很短时间里,公安部门就应当介入调查,并依法惩治造谣者,将造谣者绳之以法,一定要让惩治赶跑在谣言传播之前,提高造谣者的违法成本。不要等到造谣者制造了多起网络谣言,引起社会公愤之后,公安部门才介入依法惩治。很多时候谣言传播过快,主要就是公权部门辟谣和惩治太慢。
总而言之,造谣者的信条是出名要趁早,而公安部门惩治谣言的信条应该是惩治要趁早。
稿源:荆楚网
作者: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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