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近日出台《浦东新区行政首长问责办法》,正式将“行政首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在公共场合的言行与职务身份不相符合等行为,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社会影响”写入问责条款。这也意味着,官员除因履职乏力被究责,说了“雷语”致不良影响的,也会被问责。(8月29日《新闻晨报》)
近年来,无论是网上或网下,官员们雷语不断。“老百姓想要公平?臭不要脸!”、“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警察不打人养警察干嘛”、“红色的水不等于不达标的水”……一句句雷语,引起轩然大波,更对官员自身的形象和政府公信力造成了损害。上海浦东出台的《浦东新区行政首长问责办法》规定,口出“雷语”导致不良影响的,也会被问责。这就意味着,问责“雷语”已经被纳入制度,给官员出“雷语”套上了紧箍咒。
官员们为何会曝雷语?一是一些官员缺乏面对处置舆情的能力,在媒体和群众的追问下,紧张无措,雷语脱口而出,属于无心之过。二是长期以来的官本位思想作祟,手握特权,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服务意识不强,“言为心声”,当然就会曝出雷语。
雷语不可小觑,因为官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政府形象,其态度如何、措辞如何不仅仅是“个人观点”,同时也是公权力的“代言”。老百姓很自然地把官员的个人行为与整个政府形象之间画上等号。
如何有效约束官员的雷语呢?一方面官员要提高处置舆情的能力,面对媒体和群众的发问,沉着冷静,应对得当;要加强修养,加强官德建设,把老百姓的疾苦装在心头,自然不会口出雷语。另一反面,是加强问责制度,在官员头上悬上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让“雷语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对于有伤群众感情的官场雷语,我们缺乏的就是制度。上海浦东出台的《浦东新区行政首长问责办法》规定,为问责官员雷语提供了借鉴。我们有理由相信,在问责制度下,雷人雷语会少很多。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雨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