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因涉嫌受贿4755万元,已被检方公诉至北京市二中院。张曙光是刘志军一手提拔的心腹。在铁道部大规模建设高铁过程中,张曙光被称做是领军人物,有着“高铁第一人”之称。检方指控显示,张曙光把许多高铁项目交给民营企业,使这些企业从中获取高额利润,他本人则涉嫌从中收受巨额贿赂,受贿多达13起,时间跨度长达10余年。(9月4日 新华网)
张曙光自2000年至2011年不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收受贿赂达4775万元之巨。这贪腐11年的时间里,难道真是其手段隐秘,做得天衣无缝?并不见得。早在2001年张曙光身为客车处处长时就因因采购问题被举报,曾经被铁道部纪检部门审查。调查没有结果的同时就升官了,调至沈阳铁路局任局长助理。之后,张曙光就在一边升官,一边利用职权索贿、受贿,大肆敛财,一直到上司刘志军落马才原形毕露。
张曙光从第一次被举报到落马的10余年里,边腐败边升官,并没有受到任何组织的监督,最终成为了一只“老虎”。与其说是贪官太狡猾、太会伪装,不如说是我们的干部任免、考察、监督制度太无力、太流于形式。张曙光的腐败路,折射的是“监管体制”的尴尬。
不论是官还是民,人都是趋利的,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官员机会更多,尤其获得不法利益的机会更多,指望对官员进行道德式的说教,让官员们自己管住自己的手,那似乎有“痴人说梦”的味道。这就需要健全监管体制,用体制管住为所欲为的手。如果监管体制出漏洞,“张曙光”现象又怎会不成出不穷?
一个干部是否廉洁,道德、能力和自律都是必须的,但相对于廉政建设而言或许是次要的,更重要、更关键的是监管体制的设置、是对可能失控的权力的制约。只有修补好监管体制的大网,让监管体制发力,边腐边升现象才会被杜绝。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雨潇